沈懿君閉著眼睛,語氣散漫,陽光星星點點落在他黑色的短髮和瓷白的皮膚上,漂亮得甚至有幾分不像真人,確實和十七八歲的時候相差無幾。
沈芮安重新在沈懿君身旁的搖椅上躺下,頭頂是那棵看著他們長大的四季桂,四季桂的葉間已經綴滿了乳白色的花苞,隨著不時拂過的清風悠揚輕晃,想來用不了多久就會開花。
四季桂一年可以有幾度花謝花開,栽樹的人卻不行。
「君君,爸已經六十了。」沈芮安說,「雖然他不服老,每個月定期染髮,其實髮根里已經白了一大片了,上樓的時候,也會不由自主地彎腰了。」
沈懿君閉著眼睛,心頭微澀。
沈芮安本也沒想要他的回覆,她斟酌了一下語氣,隱晦勸解道:「別總是想著過去,過好現在的日子才是最重要的。」
「姐。」沈懿君沒法給出沈芮安想要的回答,他斜睨了一眼沈芮安明艷的面龐,「擔心太多事情會變老的。」
沈芮安平時不是喜歡嘮叨這些的性子,這會兒見她難得的語重心長也被沈懿君四兩撥千斤地擋了回來,當即沒好氣地說:「那當然是比不上沈大少爺,至死是少年。」
沈懿君知道這個話題到此為止了,見好就收,笑眼看向沈芮安,語氣誇張道,「我開玩笑的,誰不知道我姐姐人見人愛,花見花開。」
「滾滾滾,俗死了。」沈芮安還有點氣,懶得理他這些奉承的話。
沈懿君刷著朋友圈,看到之前一個客戶吐槽自己被家裡逼著去相親,感嘆同是天涯淪落人,給他點了個贊,後知後覺地想起來好像還沒問過自己的相親到底是什麼安排。
他撞了撞沈芮安的胳膊,「姐,大概什麼時候要我去相親啊。」
「沒那麼快。」沈芮安問,「你最近有拍攝?」
「沒有,最近沒接活。9號是MR的一周年,我得在周年慶上唱兩首歌。」沈懿君掰著手指頭計算著日子。
MR是孫麟一年前開的一家音樂酒吧,全名叫Mnight Rose,坐落於寸土寸金的市中心,不少白領都會選擇下班後到MR聽著歌小酌一杯。
沈芮安調侃他:「大股東還得親自獻唱?」
沈懿君眼皮子也不掀一下,自然回答:「都怪我太受歡迎。」
孫麟決定要開MR的時候沈懿君出資百分之三十,確實當得起股東兩個字,本來駐唱的事情落不到他頭上,只不過有一次機緣巧合,臨時救場,卻大受好評。
顧客就是上帝,何況這錢也進自己的錢包,所以沈懿君有空時就會去MR唱兩首。
沈芮安沒有正經聽過他唱歌,看他毫不臉紅地自誇,翻了翻自己的日程表。
「可惜了,那天晚上有個會,不然還想去湊個熱鬧。」
「這有什麼,以後多的是機會。」沈懿君安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