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氣篤定。
好笑的是,他還真就不知道。
畢竟十年過去,他連這具身體還算不算自己的都不知道。
這副身子,瘦得沒個正形,有時候躺床上肋骨都硌著疼,又是低血糖又是發燒感冒的,好像病弱得不行。
怎麼就把自己造成這副樣子了。
黎昌的思緒漫無邊際地飛,飛來飛去又飛回到當下,飛回到這座房子裡。
這是任克明的房子,在這座房子裡,吳媽是任克明的吳媽,小安是任克明的小安,自己……也是任克明的。
人通常是趨利避害的,對自己好的會想盡辦法留下,帶來傷害與損失的則會無條件摒棄。
自己能給任克明帶來什麼?
他為什麼要把自己留在身邊?
自己明明什麼也不會。不會做飯,不會開車,不會演戲,甚至就連在床上,也還沒任克明會服務人。
本質上是一個被包養的金絲雀,本該起個觀賞作用的吧。
可是先別提自己有沒有漂亮到能被觀賞的地步了,如今自己這隻無甚用處的金絲雀不僅沒給主人帶來好處,反倒是成了一個累贅。
正如任秀琴想說卻沒說完的,自己是任克明的拖累。
……要不然離開吧,像任秀琴說的那樣。
像自己前兩天夜裡的夢那樣。
沒有自己的任克明,一定會特別特別順利地拿下任家。
但他應該不會和女孩結婚,他不是那種人。
他喜歡男的,他應該會如以前所說,再找一個漂亮的男的,像圈養自己一樣把別人圈養在身邊。
他應該也不會再蠢到還和那些男的也跑去國外結婚了。
說起結婚。
如果自己現在離開任克明,兩個月後,合約就自動生效了。
屆時自動離婚。
還挺好的,甚至都不需要自己再回來處理什麼。
可是……
可是任克明說只要他不想和自己離婚,那個合約就什麼也算不上。
而且任克明還說,自己永遠別想離開他。
……可是任家的人都想自己離開他。
可是連二十八歲的自己,都想離開他。
可是……
可是現在的自己不是二十八歲的自己。
現在的自己……不想走啊。
「黎少爺。」吳媽的聲音響起,伴隨著噼里啪啦的氣泡水聲。
黎昌仰起的臉收回,目光呆呆地落在她遞來的水杯上。
透明的氣泡成群地沿著杯壁往上竄,黎昌接過,緊緊看著,只覺得眼睛發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