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憤懣起身,一振衣襟:「別怪我沒提醒你,他給你的這些東西都是夫妻共同財產,原配是有權利追回的。」
嚴森也不解釋,看著我的表情連變都不變一下,就這麼杵著問:「那你為什麼這麼生氣?」
為什麼這麼生氣?
他居然還有臉問我?
任誰前男友給人當小三,還不知道是上面那個還是下面那個都會生氣的好吧?
更何況這是哪門子的孽緣,勸退師的職業再怎麼冷門,這座城市裡也不只有我一個,怎麼偏偏就讓我給碰上了?這種當面餵屎吃的感覺簡直直衝天靈蓋!
我懶得理他,大步朝門口離開。
他卻在這時叫住了我。
「等等。」
我還想看他要怎麼垂死掙扎,轉頭時卻見一把傘遞了過來。
「外面要下雨了。」嚴森還是一臉淡然。
我瞥了眼窗外,光線的確不怎麼好,好漢不吃眼前虧,我一把奪過眼前的傘。
「要下雨你澆什麼花!」
留下這麼一句,我頭也不回地離開了。
15.
出師不利。
坐上車的時候,我心裡憤憤地想,沒有比分手了還要因為工作跟前男友攪和在一塊更倒霉的了。
我打開手機,準備將昨天剛收的首款退回去,卻在翻出對方聯繫方式的時候猶豫了下來。
我幹這行已經三年了,形形色色的人見過不少,且從無敗績,如今只不過是第三者成了老熟人,半途而廢實在不恥。
而且我也實在不甘。
我想不明白,照片上的那個中年男人除了有錢到底還有哪裡好,嚴森又不是窮得叮噹響,居然能拉下臉來跟那種人混在一起。
而想到這兒,我不禁又有些惡寒。
他跟那個中年男在一起,到底在上還是在下?
第5章 真的不可以嗎
16.
說實話,這個問題讓我有些在意,因為我跟嚴森在一起後面對的第一個問題就是誰上誰下。
我跟他是在一家書店舉行的讀書會上認識的,因為都很喜歡三木這個作家,我們聊了很久,還加了聯繫方式。
摸著良心說,第一次見他我就有些非分之想,我是天然彎,嚴森符合我對另一半所有的幻想。
長得帥,身材好,為人紳士,談吐不凡,關鍵我們倆連喜好都一樣。
有想法就要付諸實踐,就這樣,認識一個多月後,我向他表明了自己心意,並詢問他的看法。
他說他沒談過戀愛,但覺得我挺有趣,所以可以在一起試試看。
我有些在意他的說法,因為覺得有趣並不一定是喜歡,更何況他看上去並不像彎的樣子,在那之前對於我的一些試探性親昵的靠近也是大大方方,從沒躲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