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他能過來跟拍,是經過他們單位的上級授意,並由單位發函聯繫警方,經過警方同意後才允許他跟組行動的。」
「除此之外,他還簽署了保密協議。具體的說,在沒有經過我們警方允許和審查的情況下,他無權把案情相關的內容發出去。」
她說的話軟中帶硬,讓這幾個電視台的人一時也挑不出毛病來。
真實的情況是,他們這次來,並不是電視台主動要求他們跟進案件的。讓他們拿出上級出具的公函,他們還真拿不出來。
他們之所以來,是因為聶振元想帶領他的小組搶爆點新聞,好為接下來的主任之爭獲取有力籌碼。
聶振元把公文包往腋下掖了掖,心知警方這次不打算賣他們面子,大概不會接受他們採訪了。但他又特別想跟進這個震動江寧地區的案件,當然不死心。
要知道,這個案子一次性從山裡挖出來五個外地死者的遺骸,整個江寧市,不知多少人想知道下文呢?
如果他能夠拿到第一手資料,並做成專題或者系列社會新聞,新聞一旦播放,肯定會形成爆點,引起熱議,觀看的觀眾也會特別多。那他在接下來的主任之爭中,就多了一個有力的籌碼。
這件事屬於他個人的行為,雖然他跟直屬上級說過,但對方不是太贊成,但也沒明確反對。想讓對方為他背書,可能性不大。
所以萍姐這番話算是把他拿住了,他心裡雖不滿,卻也找不到有力的理由來反駁。而且據萍姐的說法,就算他們能跟拍,也要簽保密協議。在發布新聞之前,還要接受警方審查,這當然不符合他的意願。
要是這樣,他根本就沒辦法保證,他是第一個發布案情新聞的人,也不能保證發出去的內容是他想發的,那對他來說還有什麼意義?
萍姐微笑著給幾個人沏茶,見這幾個人暫時沒說話,就問道:「幾位還有什麼可問的?如果可以說的話,我一定盡力滿足幾位的要求。」
滿足個屁?聶振元心中暗罵。這個女警察就是在跟他打馬虎眼,問她有什麼用?有用的信息是一句都不說,全都是搪塞人的套話。
他腦子一轉,突然想起了人群中的年輕女孩,如果說其他人都是辦案人員,那女孩又是什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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