琅嬛對這事,是保持著無所謂的態度的。
在她看來,這就是天道好輪迴。
就像曾經九州是妖族做主時,人類就是妖族手裡的玩物,他們讓人類去打理他們的駐地,直接當成奴僕來使,心情不好就殺,惡了就吃,不想照顧幼崽時,還會直接讓人去照顧,當成幼崽玩樂的玩具,無論是被咬死咬傷都無所謂。
而現在,他們沒放在眼裡的人族,卻反過來騎在了他們頭上。
這也不得不讓人感嘆世事之奇妙。
妖族在曾經,絕對不可能會想到,有朝一日自己會跌下神壇,當初為靈獸誕生之事叫好的先輩,也絕對不會想到,後世子孫竟會同情妖族,更不會想到,他們人族跟妖族,竟然還會有蜜月期。
琅嬛覺得,如果曾經的人族修士跟現在的人族修士相遇,都不用妖族出手,雙方就會直接內鬥得頭破血流。
第91章
琅嬛選了只大貓,這隻靈獸擁有一身雪白的皮毛,貓毛不算長,這讓它飛起來的時候不會被風吹亂發型,兩隻大耳朵毛茸茸的,眼睛則是炫目的紅色,就像是名貴的珠寶,粉色的肉墊看著更想讓人捏一捏。
翻身坐到靈獸背上的馬鞍上,琅嬛拽了拽韁繩,靈獸助跑了幾米,四隻雪白的爪子上便冒出了鮮紅的火焰,旋即靈獸便跑到了空中。
琅嬛彎腰揉搓了一下大貓毛茸茸的耳朵,大約是有些癢的緣故,大貓兩隻耳朵都貼在了兩側,露出圓潤的頭顱,還奶氣的喵了一聲。
按照妖類的壽命來算,它也確實算不上成年,還處在幼生期。
這隻靈獸叫做百玄猙,算是妖族與普通獸類雜交種比較成功的品種,體內蘊藏有一絲猙的血脈,不過這點血脈,根本算不得什麼,從它身上也完全看不出凶獸該有的凶煞氣息,是一隻被馴養合格的代步萌物。
人對美好的事物總是會有所偏向的,因此哪怕百玄猙在一眾靈獸中速度根本排不上號,只能算中等,琅嬛也一眼相中了它。
琅嬛還是挺喜歡這些毛茸茸的動物的,畢竟可可愛愛的,不僅rua起來舒服,看著也好看,不過喜歡不代表會養,琅嬛是個很怕麻煩的人,她上輩子養寵物就沒幫它們鏟屎洗澡理過毛,一切都是交給別人弄的,而她需要做的,就是在想起它們時,抱在懷裡玩弄一番。
畢竟,鏟屎之類的工作,是很影響她對它們的感情的。
而這一世,琅嬛更是連這種想法都不曾升起過,普通寵物活的時間太短,也太過脆弱,被修士隨便一拍就會喪命,養妖獸更是不可取,只要是有思想的生物,都是會為自己考慮的,琅嬛可不想養出一隻白眼狼。
就算對方的忠誠度可以經得起考驗,腦子不好使,那琅嬛也依然不會去養,畢竟腦子不好使就意味著可以被別人利用,到時好心辦了壞事琅嬛光想想就覺得憋屈。
琅嬛寵物不僅沒了原本能讓人解憂的功能,反而會是麻煩時,那就完全沒有再養的必要了,儘管琅嬛依舊挺喜歡毛茸茸的,但她依然克制著自己的欲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