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也看到我了。
我從她前面的轉角處陰影里閃出來。因為視角和光線的關係,從她的角度看過來,應該只能看到一個黑乎乎的影子,看不到臉。但她應該能從身形認出來人是個男性,個子不矮。
我的腳,我的左腳有明顯的殘疾,走起來來一瘸一拐的。她也應該能看出來人是個瘸子。
一個身體有殘疾的男人,還是讓她感到不安吧,特別是在這樣幽暗的小巷子裡。這是人的本能。她馬上選擇了一種防禦姿勢——背靠石腳牆保證自己可以面對來人,可以隨時看得清對方的動作。背靠牆壁,避免自己腹背受敵。
雙手抓著自己的挎包,放在胸前。
那個包里是有什麼東西嗎?也許是化妝水的瓶子,也可能是礦泉水的瓶子。挺重的,必要時候可以當做武器,掄起來,砸向我。
可惜她錯了。我從來不和人面對面。我害怕別人的眼睛,因為別人的眼睛裡,能看到我自己的樣子。我厭惡的那個樣子。
她看到的我,是什麼樣子的?身上穿著淺藍色的帆布工裝,戴著頂米白色的帽子,是棒球帽。帽檐沒有壓低,但也看不清楚臉。背著個單肩的帆布工裝包。
我腳上穿著一雙黃色,俗稱『翻毛皮鞋』的老式勞保鞋。
這種鞋子鞋底厚,鞋子也重,走在地上有沉悶的聲音。這也是標準的老式工裝鞋了。
那她看到的「我」,一定是一個奇奇怪怪的工廠工人。哪個工廠會要一個身體有殘疾的人?
這個身穿制服的女人一定沒想到,我連看都沒看她一眼,就從她身邊走過了。
在她的眼睛裡,我應該是這個樣子的——左手自然下垂,跟著殘疾的腿一起擺動。右手拿著一部手機,貼在右耳處,頭也偏向右側。嘴巴里在輕聲地說著什麼話。聽不見說什麼,看口型,說話的語速不快。
我沒有說話,是在念歌詞。我的歌唱得不好聽,所以只能把歌詞念出來。
女人已經放鬆了戒備心,她已經把我當成了另一個路人。在我和她擦身而過後,她轉過身子,開始向著我來的方向走出去。
在她的前面,已經能看到敞亮的燈光了。前面轉個彎,再走不到 100 米,就是大路。她是不是放下了胸口的挎包,邁步向前方走去。
一步,兩步……
她沒有留意自己的身後,剛才那個瘸腿的男人已經轉過身,收起手機,跟到她的身後。因為燈光的關係,女人並沒有發現男人的影子。
更不會看到男人的左手裡,多出一把彎彎的刀。
露出的刀很短,看不到刀柄。
我緊趕幾步,很快就到了她的身後。工地上機器發出的動靜,她自己走路的腳步聲,還有她急切的心情,都遮掩了我發出的聲音。還有光線,她看不到我的影子。
這是天分嗎?發現最合適地點的天分。或者是直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