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看著小女孩搖頭道:「這孩子太小,我不要!」
那男人一聽江枝不要,頓時就急了,拎起小女孩的胳膊一陣搖晃:「這孩子六歲了,六歲,可以幹活的,洗衣做飯都干。」
那孩子瘦瘦小小的很是單薄,不過流民里也沒有胖的。
江枝想到家裡妮妮五歲,現在天天的逗豬遛狗,最多就是割些兔草,小滿奶根本就不會讓她洗衣服做飯。
同情歸同情,以後的妮妮有春鳳他們疼著,生活上定要當成嬌小姐養。
這孩子年紀相當心中難免計較,不合適!
更主要的是家裡還沒有奢侈到需要婢女伺候,需要的是能看家幹活的勞力。
「孩子太小,我家是鄉下,活多又重做不了!」江枝說得客氣。
見主家真的不要,那男子只能拉著孩子轉身就走,一路推推搡搡:「沒用的東西,賣都賣不掉,每天只知道吃。」
小女孩哇哇大哭著。
此時旁邊又站著幾個人,手中牽著孩子,想來都是要賣的,一家人哭哭啼啼好不悲哀。
皮氏看著不停感嘆:「唉,真是可憐啊!」
江枝卻異常平靜,就連二瑞也只是緊繃著臉一言不發。
娘說,同情心是最廉價無用的,要幫就幫,不幫就別說出來。
況且當初流民衝上山來,刀棍相向時,誰都不值得可憐。
果然,皮氏就被人纏上,一個老婦人撲過來抱住她的腿:「好心人,救救我們吧!孩子要餓死了,我們連出去討食都不能。」
另一個男人上前對皮氏拉拉扯扯:「買我們吧!只要三十兩銀子,我們能幹活!」
皮氏頓時嚇得尖叫:「我沒錢,不買人,不買!」
旁邊立即有人呵斥著把兩個流民打開。
皮氏心驚膽戰道:「哎呀,我們當初可沒有這樣做過。」
江枝要買的人很快就出現了。
一個跟田貴年紀相當的男人站過來,自願賣身五年簽活契,希望能拿到二十兩銀子。
他的銀錢不算高,年紀也正是出力是時候,二十兩可以買下,但只賣五年就有苛刻了。
若是用得合適,五年時間正順手人就要走,主家不好安排。
若是不合適,二十兩就貴了,人家還不如買十幾歲的小孩子,養幾年也一樣可以用上。
皮氏呦呦兩聲:「你能幹什麼活,只願意簽五年,管你吃了用了,恐怕也掙不夠二十兩銀子吧!」
尋常人一月工錢最多能掙一兩銀子上下,還得管吃管用,一年能存下四五兩就不錯。
這人張口二十兩……
那人聽到皮氏的諷刺,臉色很不好看,但還是客氣回道:「我以前是一家護院,懂駕車和拳腳,二十兩銀子雖然多,五年內若有意外身亡,家人不得再找主家。」
這二十兩銀子實際上是撫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