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吃完飯後散場,宋寧和聞殊走在路上,兩人身上沾了些淺淡的酒氣。
他們都沒喝,只有王初喝了酒,最後被他老婆擰著耳朵帶回去。
聞殊突然嘆了口氣:「哎,我去拍雜誌,不知道到時候銷量怎麼樣,萬一不行的話可能會被群嘲。」
他這話說得讓圈內人聽了著實有些凡爾賽,要是聞殊都害怕雜誌的銷量不行,那誰的銷量能好?
但他面對的是對娛樂圈一竅不通的宋寧。
宋寧早在聞殊說要拍雜誌的時候就決定也多買一些,反正就當一個朋友對聞殊工作的支持。
他聽聞殊這麼一說,有點擔心:「對你後續工作會有影響嗎?」
聞殊早已準備好了腹稿:「會啊,賣不出去說明你的商業價值不行,後續品牌方會重新評估我的價值,到時候可能事業粉會爬牆……」
他越說語氣越低,顯得越沮喪。
宋寧凝重起來:「這麼嚴重嗎?」
「對啊,所以寧哥,你到時候買一本雜誌可以嗎?」聞殊露出了狐狸尾巴。
他這次要拍的是六月刊,雜誌主編是他老朋友,對這次拍攝很重視,親自請了他們合作的攝影師從法國飛過來拍攝,想做到盡善盡美。聞殊一向對他們的水平很放心,於是更想讓宋寧看看。
最好讓宋寧親自買一本,這樣才有意義,他算盤打的啪啪響。
宋寧:「一本夠嗎?」
他本來想的是買一百本,一併交給王初處理,給他公司的下屬。
現在一聽聞殊這麼說,更是決定翻個倍。
沒想到聞殊只讓他買一本。
一本對整體的銷量來說,豈不是如毛毛雨?
宋寧轉身,停住腳步,他鄭重道:「你雜誌開賣的時候喊我。」
雖然他有粉絲群,但並不是時刻關注消息,為防消息遺漏,還是讓聞殊親自通知他吧。
到時候買二百,不,越多越好。
第十一章
宋寧中途要回省城,他本想讓聞殊做飛機直接飛到首都,省得和他一起中轉,太麻煩。
沒想到聞殊想和他一起走,既然這樣,麻煩就麻煩些吧,路上有個伴,也能疏解一下旅途的無聊。
高鐵上兩人定的商務座,人少些,減少被粉絲認出來的風險。
宋寧不是明星,他簡單戴了個口罩,穿著淺藍色衛衣和外套,看起來和大學生沒什麼兩樣。
聞殊懶得做那麼多偽裝,只比他多了一個棒球帽,露出一雙點墨似的眼睛。他穿著淺色條紋拼色襯衣,腳上穿著昂貴的板鞋,一看就是走在時尚前線的弄潮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