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說,第二次,就是故意為之。
互換、出去砍人、返回……若非早有計劃,時間不可能安排得那麼好。
那麼這樣一來,延伸出的問題又是三個:
第一,被那人砍的是誰?
第二,為什麼要特意把手指拿回來?剩下的部位呢?
第三,這種惡意的事件,絕對稱得上刑事犯罪了……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任何報導?
方葉心抿緊嘴唇,將這三個問題簡單列到了第二個圈旁。喬燈志在旁安靜看著,忍不住插口:
「那個,我其實還有其他的疑問……」
「嗯?」方葉心抬頭,「什麼?」
「先說好,一碼歸一碼。電梯鬧鬼的事另外再說,我不建議現在就把這兩件事情混到一起討論。」
絕對會越混越亂的。
「不不不,不是電梯的事。」喬燈志趕緊道,「我只是在想……」
「就,按照你的說法,他是故意和我換的。也就是說,他從一開始,就像讓我背鍋。既然這樣,那他為什麼還要試圖處理掉那些證物呢?
「還有,那封威脅信……」
喬燈志皺了皺眉:「從那紙條的內容來看,他就是不希望我搬走。可那又是為什麼呢?」
「……」方葉心聞言,卻是神情複雜地看他一眼。
「什麼為什麼……第一個問題姑且不論,第二件事的答案不是最明擺著的嗎?」
她忍不住戳了戳喬燈志的胸口:
「他饞你身子唄。不然還能為什麼?」
第十七章
不輕不重的力道戳在胸口,戳得喬燈志不由一愣,跟著一抖。
又琢磨了會兒,明白過來,方葉心的意思是,那人很可能是想留著自己,再次交換身體。
問題是,為什麼會想要再換一次?
目光掃過放在桌上的筆記,喬燈志倒吸口氣:「他難不成,就是想留著我,殺你?」
「還有你自己。」方葉心耿直補充,「但也不一定。我仔細想了想,其實有兩種可能。」
「第一,他最開始想殺的人是你,發現我也捲入其中,所以順帶把我也給做了。第二,就是我倆早就在他的獵殺名單上,只是因為住太近,他就順手都收拾了。」
要是第一種的話,那在他倆被殺之前,很可能還有一個人會死;又或是他第一次跑出去砍的人,實際並未死成,需要進行補刀。總而言之,就是喬燈志還有利用的價值。
不然的話,他回來後直接把喬燈志嘎了就是,沒必要折騰那麼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