馮翔鳳的兒子本來就是為了嚇唬薛持的,突然聽到薛持要報公安也愣了一下。隨即他想到他沒有辦法證明,自己送給了薛久什麼貴重物品。同樣的,薛久也沒有辦法證明,她沒有收貴重物品啊。
所以他覺得,應該沒什麼事情。大不了若是瞞不住了,就讓他舅舅幫忙把事情糊弄過去。
但是等到公安局的人來了,他就發現事情與他想得不大一樣。公安局的人也不全是傻子,也遇見過他這種隨口胡謅的。
為了防止他這樣的情況,一般都是誰主張誰舉證,而不是讓被誣陷的人,去想辦法證明自己清白。
既然他張口閉口,說他送給薛久貴重物品。那好吧,物證呢,人證呢?
他們這個年代買東西,都是需要相關票據的。尤其是一些貴重物品,那更是有各種票據,不是給錢就能買的。
由於這個年代大多人貧困淳樸,一些百貨大樓賣出去的類似自行車,手錶,收音機之類的貴重物品,收銀員都是有一些印象的。
他說他買了很多貴重物品送給薛久,在哪買的?誰看見了?在哪送的?又有誰能證明?
還有他媽媽一個月多少工資,他爸爸又是一個月多少工資?他們家短短一個月能買多少貴重物品?
這個真的經不起推敲,很快公安局就發現他在說謊了。
因為他一開始說他送了手錶,問他在哪裡買的時候又說不出,後面又說是別人送給他媽的。反正就是前後矛盾,很明顯就是在撒謊。
那些見過他去找薛久的人,也沒有見過他拿出手錶什麼的。就算一些想要給薛久潑髒水的,因為遇見公安心裡就開始害怕,到嘴邊的謊言也就不敢說了。
如果沒有貴重物品,薛久沒有收他的禮物,那麼他之前說薛久收禮物跟他處對象的話就不成立了。
加上薛久之前一直在上學,不管是公社的老師還是縣城老師,都能證明她是個乖巧的好學生,絕對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很快這件事情就定性了,是馮家這邊一廂情願想要娶薛久當兒媳婦,由於薛持和薛久兩個人都不同意的原因,他們才會做出這樣卑劣噁心人的行為。
薛持一口咬定馮翔鳳的兒子耍流氓,還敲詐勒索,惡意造謠。
這個年代一旦涉及流氓罪,都是很嚴重的事情。
比如像是後世口頭猥褻女性頂多賠禮道歉,上手猥褻也頂多關進去幾天,很多出來了還會繼續犯罪。
有的人□□殺害女性,也不一定必死。網上甚至有一個梗叫「三年不虧」,意思就是強/奸一個女人判三年,三年出來之後還能再來一個。
但是放到這個年代,□□必死,有的上手都有可能會死。而像是薛偉存那樣的,只是有意圖傷害女性,偷盜女性的衣服,都能被關進牛棚幾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