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第三人稱準備和渣男李志分手前,猶豫了下,決定先和李志前妻溝通一下。
畢竟要找李志對質,手裡的信息越多越好,她也想知道,李志能過分到哪種地步。
至於第三人稱為什麼會有李志前妻的聯繫方式,第三人稱也覺得很意外,當初她和李志父母見面,得知兩位老人還住在村子裡後,便勸李志把父母接來城裡住,只不過被三個人拒絕了。
李志的理由是自己的工資還不足以支撐一家在城裡生活,兩位老人也解釋自己一輩子生活在村里,暫時不想離開,當然等李志和第三人稱結婚後,會過來幫忙照顧孩子。
第三人稱聽罷便決定平時多給兩位老人買些東西,而李志父母網購地址信息上的聯繫方式便是李志前妻的。
之前不知道前妻身份時,第三人稱覺得經常拜託對方拿快遞很不好意思,因此給對方寄了不少禮物。現在想想,人家就是一家人,麻煩什麼麻煩?
女人看到來自陌生又熟悉城市的手機號時,就知道對方是誰。
接通電話後,不等第三人稱開口,女人便將自己和李志之間發生的事說了出來。
簡而言之就是,李志父母催婚,李志也被催的不耐煩了,就和女人見了一面。見面後雙方都對彼此很滿意,就同意了這樁婚事。
女人覺得李志是村子裡唯一一個考上名牌大學的人,未來不說前途無限,肯定比在村子裡好,所以連彩禮都沒要。婚後,女人也像村子裡其他女人一樣,生孩子、帶孩子,在村子裡照顧公公婆婆。
至於離婚,是女人提的,因為她在一次機會下偶然得知李志在城裡還有一個女朋友,而且是畢業就準備結婚的那種。
當時女人懵了,那她算什麼?免費保姆?
女人剛得知這件事的時候,也想過要討回公道,畢竟他們是一個村子的,李志總歸要管自己的父母了,但是討回公道後呢,她還要繼續和李志保持婚姻關係嗎?
想明白後,女人乾脆利落提了離婚,只不過要求孩子必須判給自己,而且李志每個月必須按時給撫養費。
雖然李志父母不願意失去這個免費保姆,但李志這個時候已經畢業了,為了不耽誤下段婚姻,兩人很快就離婚了。
李志和李志父母都沒想過要賴掉每個月3000的撫養費,畢竟再怎麼說那兩個孩子也是他的兒子。
第三人稱有些意外:「我們不是情敵關係嗎,你為什麼願意告訴我這些?」
「就當是這麼多年你送禮物給我的報酬吧。」女人淡淡道。
這也是當初女人下定決心離婚的關鍵。
丈夫出門在外,連送給自己的禮物都是別的女生準備的。
而且李志竟然還敢恬不知恥說禮物都是自己精挑細選的,這樣的人就算以後有出息了,也是個白眼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