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束的活動範圍常年在緬甸,但是每年的三月和九月會固定回國,每次住滿一個半月。
這段時間他偶爾會去在北京的幾個「零售網點」,其中最常去的就是潘家園附近這個。於是,就不可避免的認識了一些同行和......鄰居。
鄰居汪大媽是地道老北京熱心大姐,見過幾次趙束形單影隻的清瘦身影之後就時常給他送點自己家的飯菜,還不忘囑咐:小伙子多吃點。
因其自幼遊走在是非之地,趙束這人價值觀有悖於常人,但是基本的人情冷暖還是明白的,他對於汪大媽不求回報主動投餵的行為有一絲感動,故而汪大媽是整片兒潘家園唯一能夠聯繫上趙束的人。
那福祿壽三彩四季豆是怎麼賣出去的呢?
事情是這樣的。
黨也聯繫了之前在潘家園一帶人脈頗廣的「大地雷」,「大地雷」又聯繫上「肥二」,「肥二」又聯繫上「小光」,「小光」又聯繫上「地龍」,「地龍」最終聯繫上汪大媽。
情報傳達到汪大媽這兒的時候是這麼個情況:這片兒之前的公安局長下個月過生日,片兒警想給買個高貨祝壽。
汪大媽一合計小片兒警哪有錢買高貨?八成得是七八個小片兒警湊份子給所長上供!
於是趙束接收到來自汪大媽的消息如下:小趙啊~咱們這轄區的派出所所長下個月過生日,幾個小片兒警正湊錢想給領導表示一下呢,這不聽說你這兒有高貨,托我聯繫你一下。
汪大媽還貼心的補充了兩句:小趙啊,你可別管人家要太多,你常年不在這邊兒,要是人家找你麻煩犯不上。你聽大媽一句話,咱們做小買賣的,一定要跟當地派出所搞好關係,要不然糟心著呢!
趙束把這處店面選在潘家園的本意就是大隱隱於市,要的就是一個燈下黑,自然不想得罪警察,於是本著跟當地警方搞好關係的目的,把手裡一件高貨以成本價賣了出去,連人工費都沒加!
交易的當天他看到沈敬年的豪車時,心裡閃過一絲疑問,但是舟車勞頓加上價格已經提前報給對方,所以他當下沒多想,還以為是哪家的少爺想不開出來體驗生活當小警察了呢。
最主要的原因是這件貨是自家礦區挖出來的,來路夠正,根本不怕查。
後面沈敬年不卡殼就又轉40萬買戒指更是驗證了趙束的想法,這就是一個不學無術的富二代,家裡通過關係給買了身警皮。
CNM的假警察!
老子少賺好幾十萬!!
想到這兒,他氣急敗壞地問沈敬年,「你到底是幹什麼的?」
「啊?」,沈敬年沒想到趙束突然問這個,莫名其妙地答:「我做生意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