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猛從床上坐起來,「走吧,咱們也睡了一下午了,出去活動活動,吃點東西。」
雖說倆人這趟跑長途只是為了掙錢來的,但這兩天也確實太辛苦了,沒黑沒夜的開車,累的也夠嗆。
顧念反而問方猛,「我們什麼時候回去?」
「你睡飽了嗎?」
「還行。」
「我打算明天早上再回去,不過如果我們兩個已經恢復的差不多,晚上開夜車也不是不行。」
這話聽起來有點怪怪的,顧念張了張嘴,到底是沒有說出難聽話。
方猛帶著顧念出去,在旅館旁邊找了個小飯店,今天晚上破例點了兩碗米和一盤菜,若在平時倆人就是點點外面草草收場。
主要是因為他們送貨來到的這個城市是以大米飯為主食,吃麵食的反而很少,入鄉隨俗。
兩地相隔一千多里,氣候也有所不同,他們所在的城市是春天,可這一千多里之外的城市卻已經入夏了,大家都穿起了短袖長裙。
有些時髦的姑娘甚至穿著超短裙,燙著披肩發,塗著猩紅的嘴唇,妖艷絢麗。
而小伙子們也不逞多讓,花t恤喇叭褲,要麼是燙著羊毛卷,要麼是披肩發,既前衛又時尚。
那些穿著短裙的姑娘招搖路過,方猛簡直連頭都不敢抬,似乎是覺得很尷尬,很不好意思。
當然,對顧念來說可不一樣。有些小伙子確實打扮的很時髦又很帥氣,而且這個時代的年輕人似乎精神生活很富足,整個精氣神都看上去很富有朝氣。
更難能可貴的是這個時代幾乎沒有胖子,年輕人都是又瘦又美。而且這種瘦和美都是純天然的,有一種很自然很大氣的感覺,就特別有神采。
顧念簡直要被這些小伙子給吸引了,雖說現在穿喇叭褲還被很多人定為異類,但說真的,看上去並不醜。
方猛注意到顧念的目光,一直在盯著那些小伙子,這讓他心裡有點不太舒服。
當初顧念剛結婚就告訴他,是喜歡他長得英俊,看中了他這張臉……現在盯著這些小伙子是幾個意思,當他不存在?
雖然他也覺得顧念太胖了,但顧念胖的並不讓人反感,給人一種很喜慶很富態的感覺。
大街上經過的那些時髦的大小伙子大姑娘,也被街頭正在吃飯的這對夫妻所吸引,他們就沒見過這麼奇葩的結合。
男的長得那麼帥氣,而女的又胖的過於離譜, 這對夫妻實在是看上去太不搭了。
顧念才不管這些,一邊美滋滋的吃著飯一邊盯著小伙子猛瞧。這個時代的人民真不愧是勞動人民,小伙子竟然看上去都有胸肌,又結實又瀟灑,簡直不要太養眼。
雖然在後世看來很多人都覺得這個時代的小伙子挺土的,可是顧念挺喜歡,至少這些小伙子都不娘,又硬朗又俊秀。
方猛實在是忍不住了,猛的咳嗽幾聲,「趕緊吃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