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娘哪裡還敢多問,也因為此,就連跟李媽媽時間最久的大姐嬌娘,對於這事都是閉口不談,諱莫如深。
玉娘和福娘住了這麼久,自然知道她的心事,原本想著趁曇花姑姑才來院中不知道內情,詐他一詐,卻不想李媽媽口風如此之嚴,就連當年舊友也從不提。
她是在隱瞞什麼呢?
不過就是個公子哥拋妻棄子的事,在花娘行當里也尋常,按著李媽媽平日的性格,她該鬧得天翻地覆,毀了那公子哥的名聲才對,亦或是藉此狠敲一筆竹槓,好回鄉養老的。怎麼竟然默認了沒有這人,跑到異地從頭開始打拼,連長安也不敢回。
玉娘還在思索這事,曇花見她停下了手中動作,乾脆將她手上那剝了一半的橘子拿去,自己笑眯眯的剝了遞於她道:「說起來我倒想問你,你是什麼時候做了鶯鶯的閨女。」
這一幕好眼熟啊,似曾相識。
玉娘屈指算道,「我是九歲的時候被媽媽買來的,說起來也已五年了。」
「這也不長,這幾個月我冷眼看著,你倒是個實心眼的厚道孩子,要不我和鶯鶯姐說了,讓你改認我做娘吧,我帶你回長安去。」曇花突然提了一個旁人幾乎無法拒絕的提議來。
她又道:「你在李家只是五姑娘,還有個親生女兒在那比著。可你要是跟了我,我只你一個閨女,自然對你盡心竭力。你也知道長安有多熱鬧,富商公子又有多少,等跟著我回去,我必替你挑個好的,風風光光嫁過去,到時你再生個一兒半女,這輩子豈不妥當。」
曇花的這個主意,如果換成除了玉娘福娘外的其他三人,玉娘相信她們肯定會動心。
清平縣和長安一比,簡直就是地與天的差距。
要是能去長安,哪裡會有人選擇留在這麼個小地方,就是上輩子那麼一換算,首都和鄉下,估計大部分人也很難不去選前一項。
只是玉娘,偏偏就是那少數群體、極個別人。
五年相處下來,她已經熟悉了李媽媽的性子,經過前段時間四姐跳槽的事,又多多少少獲得了幾分李媽媽的信任,這是人和。
李媽媽在清平縣紮根多年,又有官道上的支持,私下結交的朋友也比玉娘想像的要多,這是地利。
再加上五月初三自己就要和其他人一起,在喬老夫人壽宴上開唱了,這時候跑到別處去,還想等到這麼一個機會可難,這是天時。
這樣一比,長安的天時地利人和全都不在,只憑一個曇花,空口白話的叫玉娘怎麼敢選她。
更何況玉娘一直以來的願望就是想贖身,攢筆銀錢自在養老,長安掙錢固然是比清平縣裡多,可付出自然也多,總不至於到了都中還和縣城一樣打扮吧。
瞧曇花過來時披的那件灰鼠皮斗篷,她活這麼大還沒見過這樣的好皮毛衣裳,少說也要百兩吧。這樣比著價格換換,哪一樣不需要大本錢,花的多,將來賠的也就越多,都是從她自己身上出的羊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