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奇塔並不負責奧斯蒙德的任何業務,知趣地從辦公室退了出去, 闔上了門。
麥可·奧維茨滿臉寫著不解:「你怎麼一點都不擔心?我們不起訴盜版商嗎?這些盜版錄像帶可能會影響到電影院的收入和電視台的利益。」
就算是電影已經轉入午夜場長線播放,奧斯蒙德幾乎無法從院線手上獲得更多收益, 也不應該放任盜版猖獗。
「不是不管。」
他眼皮都不抬一下地回答道。
法院的效率太低,如果他決定現在起訴,僱傭一批全程跟進、負責案件的版權律師,又要花費大筆金錢。盜版商販的源頭難以追根溯源, 就算是費了九牛二虎之力找到了泄露、非法拷錄的源頭,也有極大概率發現是個人作案或者小型團伙,無法立馬拿出一筆賠償款填補他的虧損,甚至無法抵償他支付的律師費用。
更何況,隨著越來越多的美國家庭擁有索尼的Bebamax錄像機與松下推出的家庭視頻系統, 盜版錄像帶的傳播只會愈發猖獗。搞定了《多格板箱》, 還有《忠犬八公》...奧斯蒙德還會拍許多電影。
要想從機器、硬體方面阻斷盜版的泄露,也絕無可能。
環球電影製片公司與迪士尼製片公司於1976年就向加利福尼亞州地區法院起訴了索尼, 認為消費者未經許可使用Bebamax錄像機錄製電影構成版權侵權。
他們認為索尼製造和銷售這種錄像機的惟一目的就是引誘購買者錄製電視節目、電影, 因此應作為「幫助侵權者」為消費者的版權侵權行為承擔責任。兩家電影公司要求獲得損害賠償,禁止索尼生產和銷售Bebamax錄像機。
「索尼案」從1976年進行到現在, 依舊沒有畫上句號。美國於1976 年重新制定的版權法並沒有跟上技術發展進步,沒能詳細地對個人消費者使用錄像機錄製電視節目是否侵權做出規定。
索尼則堅持,錄像機的研發與發售是為了方便消費者, 從未協助消費者侵.犯電影電視公司的權利, 也不該承擔「間接責任」。
Bebamax錄像機的功能多樣, 使用者可以通過電視機錄製正在被觀看的節目, 也可以通過自帶的接收器在觀眾觀看一個頻道時錄製另一個頻道的節目, 還可以通過定時器在自動按預先設定的時間錄製某一指定頻道的節目。甚至,Bebamax 錄像機還有暫停和快進功能,觀眾在邊觀看邊錄製時可以通過按下暫停鍵避免將廣告錄進去,在播放錄像帶時可以通過按下快進鍵跳過廣告。
這樣一來,老老實實不用Bebamax錄像機,只按時蹲點守著電視的觀眾反而成為了「正版受害者」,不得不忍受在電影或者節目期間冗長的廣告。
索尼是否該負責?昔日好萊塢的八大電影製片廠一致給出了肯定的回答,製片廠「同仇敵愾」,認為錄像帶會損害影院上座率,讓本就因為電視節目與電視劇而備受打擊的電影行業更加萎靡不振。
但加州中區地區法院和第九巡迴上訴法院分別在1977年和1981年做出了否定和肯定的相反回答, 索尼公司因此上訴至美國最高法院。直到1984年1月,美國最高法院才以 5: 4的多數票對「索尼案」做出了最終判決,索尼並不構成「幫助侵權」,索尼繼續生產發售Bebamax錄像機,製片廠阻止錄像帶干擾票房的計劃也就此擱淺。
然而,事情不能一昧地從特定角度觀察思考。
1981年,出於對錄像帶的排斥,幾乎只有票房虧損巨大的電影才會將目光瞄準錄像帶售賣,試圖通過錄像帶的租賃和銷售彌補損失。
1982年,越來越多的小型獨立電影公司因為金融危機的打擊,注意到了這種新穎的售賣方式,本著破罐子破摔的原則,將數量不少的、無法登錄影院播放的低成本剝削電影製作成錄像帶售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