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嗎?」
奧斯蒙德咬著香菸,神情淡薄道:「那好吧,他死了,所以呢?我不在乎,我無所謂。」
他曾經養過一隻狗。
那時他住的房子有一個偌大的庭院,每天下午,他們都會在草坪上奔跑。
住宅內人來人往,所有人都形色匆匆,他像一個不存在的人、一個可以被看到的幽靈,但好在,他還擁有一隻狗。
它永遠愛他,永遠會向他跑來。
唯有死亡能將他們分隔。
某一天他回到家中,再也看不到那隻幼小的金毛,只剩下地板上粘膩的血跡。
傭人將他推進房間,他的母親說,那隻狗會咬傷他,會傷害他,所以她把它送走了。
那時奧斯蒙德尚不能理解死亡。
不過,他也沒有為分別流一滴眼淚。
奧斯蒙德一直覺得,也許他生來如此,冷血,無情。
他不是受害者,只是個卑劣的既得利益者,妄想為自己找些理由來逃避指責,但他和周圍的所有人都一樣,他是個不折不扣的人渣。
他只會在交易結束以後露出貪婪的微笑,永遠不會落淚。
哪怕這是真的。
反正,沒關係的,他不在乎。
他早就說過,他不喜歡狗,他很討厭狗。
養狗就是感情貸款。
等他死去,從他那裡偷來的溫暖就要全部連本帶息地還回去。
好在奧斯蒙德不在乎。
他沒什麼感覺。
他是個冷血動物。
即使這是真的。
奧斯蒙德·格里菲斯會聽從利亞姆的話,忘了他,然後裝作什麼都沒有發生過,繼續生活,賺錢,僅此而已。
他的胃逐漸開始隱隱作痛,但是奧斯蒙德沒有動,他依舊一根一根抽著香菸,等待著黎明的到來。
「嘶——」
他突然被手上劇烈的刺痛刺激地回過神來,他的手指間不知道什麼時候夾了一根點燃的香菸,它持續地燃燒著,直到燙傷了奧斯蒙德的手指。
奧斯蒙德一愣,他抬起手,拿下了自己叼在嘴裡的東西,那是一根頂端漆黑,紅磷全部燃燒完的火柴。
他的眼眸微斂,沉默地將菸頭與火柴都塞進了自己的口袋裡,重新靠在椅背上,抬起頭看向天空。
沒有關係的。
反正所有人都在他身邊來來往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