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次,他們變成了好朋友。
不過,之後,男生又發病了幾次,也弄傷過女孩,兩人手上的血也糊在彼此身上。
每次,男生抓傷女孩,女孩回去都要發燒幾天,等自愈後又來找他。
詭異的是,男生發病越來越少,他甚至能感受到身體在變好。
再後來,女孩給他修剪指甲,每次來都會帶來毛筆和宣紙,讓他從小窟窿伸出手,抓著他的大手寫《心經》。
每寫一個字,她都會耐心念出來。
她的聲音很好聽,好像有種神奇的魔力,教會他控制情緒。
她告訴他,每次有心魔要影響他的時候,就念《心經》。
就這樣,在那個特別的暑假裡,林清榆收穫了這輩子唯一最要好的朋友——毛毛。
因為他身上有很多毛。
而陸勛卻在那段暗無天日、差點要溺斃的年歲里,忽地被打開一束光,照亮了他的餘生。
他還記得林清榆暑假要結束的時候,連著來跟他告別三天。
那三天都在哭,說很捨不得她。
再後來,他神奇地自愈了。
長出來的毛髮掉了,容貌一點一點恢復回去。
等他完完全全對著鏡子穿上西裝那一刻,他發誓要用一輩子的時光,來守護那個女孩。
他知道她的名字,她叫林清榆。
再後來,他遠遠在陸延的生日宴上看到她,穿著小白裙,長頭髮,一眼萬年。
天知道,他那一刻有多麼想要把她占為己有!
天知道,他當時有多嫉妒陸延!
他當時就這麼遠遠地看著她,看她偷偷拿著小蛋糕,直奔後山,去到那個小房子。
看著她,找不到他的時候,抱著膝蓋哭了起來,好像失去了很重要的東西一樣。
那一刻,他承認,心口淪陷得一塌糊塗,終身藥石無靈,非她不可。
林清榆想起往事,也難過地抱緊陸勛。
「我好像……很久很久的後來,總會想起毛毛。說不清那是青春期一種什麼感覺,好像摻雜著友情,又帶著那麼一點點愛情……老公,原來那麼早,就喜歡你了。」
陸勛低著頭,動情吻住林清榆的唇瓣,深吻了一小會兒,感慨地撫摸著她的臉頰。
「你知道嗎?我都寫了一千多張《心經》。
後來你跟陸延在一起三年,我每次想你想得要瘋的時候,就會想起你跟我說,控制不了情緒,就抄寫《心經》。
每次抄寫,我都會在想,佛祖會不會看在我這麼虔誠的份上,把你送到我身邊。」
林清榆聽了這話,眼眶有點濕,責備瞪著陸勛:「那你怎麼不早告訴我呀?」
「起初,我以為你喜歡陸延。」說著,陸勛有些彆扭,「再說,我以前那麼丑……難道要我跟你說我就是那個又長毛,臉又腫,還跟動物一樣會撓牆的毛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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