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原主又是十分迂腐的。
她總覺得自己這輩子不能無依無靠。
即便弟弟和父母對她都不好,她還是願意給他們想要的,來換取一絲一毫的所謂的親情。
即便這種親情內里只有虛無,可是她還是甘之如飴。
總之原主這個角色真是太典型了,又懦弱又缺愛,還撞了大運跟男主在一起了,在別人眼裡她就是占便宜的那個。
所以等到原主被男主拋棄了,別人都不會說原主多麼可惜,而是覺得男主終於擺脫了一個包袱。
這樣的女人怎麼能配得上他呢?
那個時候的男主已經闖出屬於自己的一片天下了,在整個市里都是排的上名號的。
他面對著糟糠之妻,竟然還能夠忍那麼長時間,給她那麼優渥的條件,甚至為了妻子對她的娘家進行填補。
這樣的女人,要是平常人早就跟她離婚了,然而他還是敬重她。
總之男主其實是十分聰明的。
他通過對原主的貼補塑造了一個十分好的形象,在別人眼裡,他就是一個十分好的生意夥伴,那麼給他的生意機會就會變多。
他一向都是付出就要得到回報的,而從原主身上得到的回報也不少。
其實從這個角度而言,原主根本就不欠他的。
可是原主不這麼認為,因為男主的確是救她於水火,所以她喜歡上他,真是一點兒問題都沒有。
這個時候,慕寧聽到她母親在電話中的叫囂,看了看表,對她說:「你們是不是最近還在家裡啊?是在給我弟弟買的那套房子裡嗎?」
慕寧的媽媽沒有想過慕寧突然問起這個問題,她不假思索地說:「當然是在這裡了。你弟弟在這邊上學,我跟你爸不得來這邊照顧他。」
她這話說的可真是有意思。
她弟弟大活人,有手有腳的,需要誰?
慕寧點點頭:「行,那我知道了,你們等等我吧,我回去一趟,反正大家都在一個市裡面,你們也該讓自己家女兒去吃頓飯了吧。」
原主給自己的娘家付出那麼多,後來連頓飯都沒法去那邊吃,因為她的弟媳婦討厭這個懦弱的女人,真是可悲極了。
慕寧的媽媽正想從慕寧這邊拿錢呢,聽到她說要回來吃飯,眼珠子一轉,答應了。
只要女兒一回來,不說別的了,她還不是逃不出自己的手掌心。
她要是不給錢,她就不讓她走。
以為她不知道嗎?女兒嫁了個大款,那個大款有錢,別人見他都是點頭哈腰的!
她女兒走了這樣的大運,給她家一點回饋又怎麼了?
更何況當時的彩禮只換了一套房子,一輛車,還有幾十萬的存款而已,根本就填不飽他們的胃口。
她弟弟現在還在上學,上完學肯定要找工作,找工作說不定還要走門路,要是走不通門路的話,說不定就要買工作了。
總之,花錢的地方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