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天凜這才動作沉穩地取出簽字筆遞給他。
江承嶼作為明星,自然也專門練習過簽字,務必要一筆寫完,讓人認不出來才好。但是面對這份合同,他卻相當鄭重,幾乎是一筆一划地寫下那三個字。
寫完了端詳一下,雖然有些生疏,好在從前練字的底子還在,倒也不算太醜。
合同一式兩份,簽完了,江承嶼才拿起自己的那一份打開。即便以他的見多識廣,看到合同里的內容,還是免不了手抖一下,抬眼去看段天凜,「這手筆會不會太大了?」
昨晚所說的置換股權,只是合同條款的第一條。
而在後面,還有好幾條。
首先,段天凜會以私人的身份,將自己名下的一個海島贈給江承嶼。其次是一些雜七雜八的不動產,也同樣轉到江承嶼名下。然後是約定一旦兩人離婚,江承嶼將自動分走段天凜名下振興股份的一半。如果說這些都尚算正常,那麼最後一條就有些離譜了。
段天凜將自己名下天星基金全部股份,無償轉讓給江承嶼。
前一晚談股權置換的時候,段天凜只說了振興,沒提自己一手創立的私人產業天星基金,江承嶼也沒有多想,卻原來是在這裡等著。
他已經決定全部贈與,自然也就不需要置換股權了。
當然,這些條款目前都只是條款,具體的轉讓合同可沒有那麼簡單,需要由專業的律師來負責制定,明確條款內容的同時,也會加上各種相應的約束。但只這份合同,已經價值連城了。
「段總,這合同一簽,你的大半身家可就都是我的了。連你自己,也要給我打工。」江承嶼捏著這份沉甸甸的合同,一時竟不知該說什麼,只能故作輕鬆地調侃道。
段天凜道,「那些都是我的私產,我個人就可以決定。振興的股份麻煩一點,但奶奶不反對,我就有把握。」
「我不是問你能不能做到……」江承嶼解釋了一句,又忽然覺得不用多說。
段天凜是生意人,他不會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既然如此,合同都簽了,這種車軲轆話也沒必要再說。只是,雖然他對這場即將開啟的婚姻也抱著非常認真的態度,但段天凜這樣鄭重其事,還是讓江承嶼生出了一股十分強烈的情緒。
他想了想,跳過了這個話題,指著合同上的第二條,「送我一座島,你怎麼想的?」
「你的名字不就是島嶼嗎?」段天凜道,「取了這麼好的名字,當然要名副其實。這座島會以你的名字命名……」
「千萬別!」江承嶼連忙止住他的腦洞,然後又好笑道,「你對用名字命名這事有執念嗎?想用自己的名字命名小行星就算了,怎麼島還要用我的名字,外人聽起來不奇怪嗎?」
「怎麼會?」段天凜驚訝,「那是我的、不對,你的私人島嶼,不會有外人靠近。」
「那命名的意義是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