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第一次接到正式的演出邀請,是在十三年前的夏天,在漂亮的珊瑚嶼,那天之後,我們樂隊慢慢被大家所了解,所以我們就將那個日子當成了樂隊的周年日。」
「不過那時候我們誰也沒想過有一天能走到這裡,能讓那麼多人知道我們黑狐,知道我們的音樂。這一路,我們玩的很開心,唱的很開心,感謝音樂和你們,始終陪伴。」
「今年是我們的十三周年,但老宋卻因為傷痛要回家休息啦,這點非常遺憾,我知道大家跟我們都是同樣的心情。」
「不過沒關係,只要我們樂隊還在,只要我們剩下幾個還在唱,不管他是回家奶孩子,還是養老,哪怕到了他七十歲,八十歲,就永遠還是我們黑狐的一份子!」
場館內已經有不少人哭起來,貝斯手也頻頻抹眼睛。旁邊的鼓手用力擁抱了他一下。
「按理說這番話應該放到這場演唱會的最後說,但我們幾個商量了下,最終還是決定放在最前面,因為我們希望大家最後記住的是我們帶給大家的音樂,是音樂本身帶來的震撼和感動,是此刻正陪在你身邊的那個人,而不是離別。」
「離別是常態,是在所難免的,所以請別為我們哭泣,請為我們尖叫和吶喊。不管在場的各位,此刻的生活是如意還是艱辛,是快樂還是痛苦,但只要有口氣在,就讓我們盡情去唱、去跑、去愛,別猶豫、別後悔!」
「也別怕受傷,別懼流言蜚語,誰都是獨一無二,誰都只來著世上一次,活得夠本,玩得夠本,才不枉這一遭!至於其他的,愛咋咋地!」
「音樂不死搖滾不死,來吧朋友們,矯情話今晚說了太多了,下面就讓我們聽到你們的尖叫聲——」
十三年前的夏天,珊瑚嶼首次舉辦音樂節,林欽舟和秦越一起去看了,但那時候他喜歡的是風箏樂隊,對那支叫黑狐的新樂隊並沒有多少關注,所以已經完全想不起來黑狐當時唱了什麼,只是模糊地記得挺好聽的。
後來飛箏因為成員間的觀念不合走向了解散,而音樂節上那支名不見經傳的小樂隊開始嶄露頭角,走到台前。
十三年後,黑狐樂隊再次回到珊瑚嶼演出,林欽舟也和同一個人去看了他們的演出。
而今晚,是第三次。
三次都是和同一個人,卻次次都是不同的心境。
十三年,四千多個日夜,黑狐走向巔峰、走向分別,而他這艘小舟,兜兜轉轉繞了很大一圈,越過高山、越過海洋,越過上萬公里,終於又在那座島上,找回了他遺落的月光。
命運和時間,有時候真是非常神奇的東西。
台上,樂隊在盡情地唱。
台下,歌迷們用力揮動著手中的螢光棒。吶喊。尖叫。
而林欽舟就在這炸裂的歌聲和吶喊聲中,深深吻住了他的月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