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國柱聽到這句話,頓時蔫了下去。
他明明把日記本藏得很好,怎麼可能在她手裡?
不,不可能。
那箱子的鑰匙他從不離身!
馬思晴看到姚國柱神情的變化,就大聲背了幾句出來:
1972年7月22日,星期六,天氣晴朗。
我與秀芝中午的時候見了面。
已經是夏天,秀芝穿了一條天藍色的的確良連衣裙,身段顯了出來。
看著秀芝姣好的面容,高聳的胸脯。
我情難自禁。趁著星期六同事們都回家了,在休息室里,我們顛鸞倒鳳,好不快活……」
「你住口!」
姚國柱咆哮了起來,得趕緊堵住馬思晴的嘴,不然,再接下去的內容,讓正屋裡的人聽到,他就永遠抬不起頭來了。
更不能讓秀芝知道。
姚國柱不敢相信,這女人什麼時候拿到了自己的日記本,這內容,確實是自己寫的,她竟然一字不落地背了下來。
姚國柱知道,必須得答應馬思晴的條件,不然,這日記本如果被馬思晴交到革委會,他就只有死路一條了。
「媽,我那有兩千塊錢,是我這些年攢的,給這個不要臉的女人。
另外我在城東的那套小房子,就給了她吧!」
沒人驚訝馬思晴怎麼能看得懂日記本,畢竟她沒讀過書。
張小娥一聽姚國柱竟然鬆了口,有點後悔自己要得少了。
這時姚軍安開了口:
「林家妹子,這事兒,咱們後天一併解決。現下天色已晚,各回各家吧!」
姚軍安下了逐客令。
張小娥拿著一千五百塊錢笑眯眯地離開。
林春花雲裡霧裡,但是她知道,她可以換一份更好的工作了,弟弟也不用去礦上。
林春花想了很多:他們家,有錢了。
可是沒有權,還是白搭。
等下回去跟爸媽商量,得讓姚家把弟弟安排進縣裡的機關單位才行。
不得不說,林春花比她那娘老子更有先見之明。
林得勝一家歡歡喜喜回了家。
張小娥想著等錢跟房子還有兒子女兒的工作都落實之後,得去給吳仙姑送一份大禮。
幸虧她聽了吳仙姑的話啊,不然這富貴也到不了她手裡。
攥緊了那個裝滿錢的布袋子,想著今後吃香的喝辣的日子,張小娥覺得今晚的空氣都是甜的。
林得勝想的是,那份臨工,明天就去辭了它,以後,再也不需要看工頭的臉色了。
當初張小娥把馬思晴抱回來,他生了好久的氣。
儘管馬思晴身上帶了一千塊錢,可是,錢總有用完的一天。
直到張小娥連生三胎,一個女兒三個兒子,林得勝才漸漸對馬思晴有了好臉色。
馬思晴嫁給姚國柱,又換來自己親生兒女的鐵飯碗工作,他才覺得張小娥當年做得太對了。
而今馬思晴離婚,讓他得了這天大的好處,他更是覺得馬思晴是他林家的福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