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思晴重生後,一個人的時候經常回想起自己上一世在丹江的時光。
簡直就是噩夢,是地獄。
張小娥從收養她的那一天起,就打著一副好算盤。
因為她是棄嬰,張小娥在丹江河邊發現她的時候,她的襁褓里有一千塊錢跟一個質地通透的玉墜。
包裹馬思晴的襁褓一看就很精緻。
張小娥猜測,這興許是哪個有錢的人家的姑娘與人私定終身生下的孩子。
結果因為門第關係無法結婚,又不能讓家裡人知道孩子的存在,才棄養了。
丹江縣說大不大,說小不小,這樣的事兒她已經聽到好幾回了。
襁褓里有馬思晴親生母親留下的一封信。
信上寫著因為種種原因無法帶著孩子,懇求撿到孩子的恩人幫忙撫養。
十年之內必回來認親,到時候還會以重金酬謝。
看到一千塊錢,張小娥就走不動路了。
又加上她結婚好幾年了沒有孩子,就把馬思晴抱回了家。
結果張小娥把馬思晴養到五歲的時候,她的肚皮忽然就掙氣了,連生三胎,一對龍鳳胎,兩個兒子。
那一千塊錢,讓張小娥過了幾年舒服日子。
有了親生孩子之後,張小娥對馬思晴的態度,就發生了變化。
六歲之前的生活,馬思晴幾乎記不得了。
但是六歲之後的每一樁,每一件,馬思晴都記得清清楚楚。
馬思晴六歲的時候,張小娥就要求馬思晴做家務了。
東北的冬天,零下十幾二十度的天氣,馬思晴小小的年紀,就得洗全家的衣服。
還要幫著張小娥照顧孩子。
動作稍微慢一點,或者是幹活出了差錯,馬思晴總會遭到張小娥的毒打。
那個年代,生活本來就艱苦。
林富貴雖然有一份工作,可是工資根本不夠養活一大家子。
林富貴有三個兒子,工資四十塊錢,每家只能給十塊。
馬思晴生母給的一千塊錢用完之後,林得勝也丟了工作。
林得勝本來有一份在供銷社搬運貨物的工作,可是因為他順手牽羊,作風不好,被開除了。
七年過去了,馬思晴的親生母親也沒有回來認孩子。
張小娥天天罵馬思晴是拖油瓶,賠錢貨。
家裡的肉,輪不到她吃。
家裡的活,全是她干。
至於讀書,那更是不可能的事情。
幸虧馬思晴在七歲的時候,偶然間認得了幹校的一個老頭,那老頭有文化,馬思晴有時間就去幫老頭跑個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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