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情感] 《天降萌寶,時大他老樹開花了》作者:沫安安【完結】
簡介
已完結,放心入坑。【清奇腦迴路直女vs清冷傲嬌男總裁/先愛】
江城大學的法學高材生,因為一場意外,和時大總裁有了交集。
婚前,「我們協議結婚,三年之後,就離婚。」時暮白的語氣毫無波瀾。
「我才不會和你結婚,做夢吧。」林予柒百般不願,還帶著一絲氣惱。
婚後,一向獨立慣了的男人發現,她,很暖。而他,有點不想放手了。
林予柒看著沙發上陪兒子的男人,想著他身上承受的那些,突然覺得,有點心疼他了腫麼破。
第1章 不歡而散
三月的江城,已經透著暖意,和煦的陽光透過路旁的銀杏樹,煞是好看。
可咖啡館中的兩人,氣氛卻是徹底冷了下來。
「時總,雖說是我占了便宜,可我是被您拉進房間的。再者,是您主動的,我要是那樣都沒反應我還是個女人嗎?」林予柒沒好氣的說道。
『真是倒了大霉了,莫名其妙被拉進房間失身了不說,竟然還想讓我把自己賠進去。』
她心想。
對面的時暮白臉色很難看,似乎是對女孩說出的話不滿意,可卻又摻雜了點別的情緒,低垂著眉眼,讓人琢磨不透。
琥珀般的眸子盯著桌上的咖啡,卷翹的睫毛不時忽閃幾下。
又過了幾分鐘,在沉默中,時暮白像是最終妥協了般,說了句,:「我懷孕了,我們要結婚。」
「什麼!你在開玩笑吧?我們就那一次啊!」女人的聲音陡然升高。
「再說,那晚是個意外,我們又不是情侶,怎麼可以因為一個孩子結婚!」
林予柒臉上只有驚訝和生氣,沒有半分初為人母的喜悅。
她的反應時暮白料到了,但他一定要護住屬於父親的公司,哪怕犧牲自己的婚姻和孩子也在所不惜。
「虧得林小姐是學法律的,難道不知道前年剛出的男子保護法嗎?」
男子保護法第二條:凡女子令男子懷孕者,且滿足男子22歲,女子滿20歲,除非男子不願,否則必須結婚。
這條前年新增的法律,雖然有些霸道,但是帝國近十幾年來新生兒出生率直線下降,據說連服兵役的女子都快不夠了。所以帝國的專家才建議如此,竟然,也通過了。
不過,這主動權還是掌握在男子手中,如果男子不願,孩子也要生下,但懷孕期間,男子會享受國家補貼,而且很豐厚。生產後若不願養育,也可由國家全權負責。
身為江城大學法學院的高材生,林予柒表示,她知道,她可太知道了。
正因為知道,他明白如果男人真的非要結婚,她似乎只能接受。畢竟在人們眼中,吃虧的永遠是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