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你穿得醜醜噠,但是我們也能做好朋友哦!」盧克眨著眼睛,一副『你其實也很不錯,千萬不要自卑,這話可是你非要問出口,不能怪我』的表情,「沒有關係,紅色和綠色……嗯,也……也還行的。」
他搜刮腦子裡的詞彙努力誇獎新朋友。
『還行』已經是極限了。
這也不算是對朋友說謊,他只是說得比較委婉而已。
他可沒有違背亞當斯家『永遠不對好朋友說謊』的家訓。
提姆:……
羅賓裝哪裡不好看了?這可是哥譚最受小孩歡迎的衣服!
不過,高情商的羅賓沒有反駁『新朋友』的意見,他又加大力氣摸了摸小孩的腦袋,發現這孩子居然不反抗。
挺乖巧的嘛。
然後,他從對方的髮絲里揪出了一截趾骨。
新任羅賓下意識地把那節新鮮濕滑的骨頭甩了出去。
黑黑瘦瘦一臉兇殘的野貓『嗷嗚』一聲竄了出去,然後叼著骨頭回來對他呲牙咧嘴,目露凶光。
趴在盧克脖子上的蝙蝠也對著羅賓露出尖牙。
提姆迅速縮回手放在身後,他還以為那蝙蝠是什麼哥特風裝飾。
他不太想回去還要注射各種疫苗,那貓和那蝙蝠看上去都像是要衝上來抓花他的臉。
也許他應該設計一款戰衣把頭部保護起來。
「好啊,那我們要做好朋友哦。」提姆努力擠出笑容,順著小朋友的話哄道,「不過你還沒告訴我你的名字。先介紹一下我自己,我是羅賓,蝙蝠俠的助手。你知道蝙蝠俠嗎?」
蝙蝠人?!
盧克驚奇地睜大眼睛,嘴巴張大。
「哇!蝙蝠人?你見過蝙蝠人?聽上去就超酷超恐怖!」
蝙蝠人會是什麼樣子呢?他也會有尖尖的耳朵和鋒利的爪子嘛?尖牙呢?毛茸茸的小肚子呢?
這可太酷啦!
盧克星星眼。
提姆心想,他就說嘛,沒有小孩子能逃脫蝙蝠俠的魅力。
不過,這孩子這麼喜歡蝙蝠俠,他就沒聽說過羅賓嗎?
兩人南轅北轍地繼續聊天。
「我是盧克,盧克·拉斐爾·亞當斯。家裡有祖母、爸爸、媽媽、費斯特叔叔、哥哥、姐姐、勒奇和小東西,」小朋友努力做自我介紹,然後把斷手拎起來送到提姆面前,繼續補充道,「我今年5歲哦,夢想是當一個混吃等死沒有夢想的小廢物,找一個像魔蒂夏媽媽那樣陰森恐怖的妻子,再生一群邪惡驚悚的小亞當斯。」
提姆:……挺……挺偉大的夢想。
但聽上去居然又詭異地像是個正常人。
羅賓從小孩的話里提煉關鍵元素:躺平、擺爛、娶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