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暮雨笑著退出了手機頁面,然後和沈憐談起律所的事情。
擱以前,看到別人這樣的幸福,她可能羨慕的也想戀愛,但如今,心裡掀不起一絲波瀾。
她沈暮雨,今年32歲,決定以後再不戀愛了。
說起事業方面,沈憐倒是挺支持她開律所的事情,不過建議將地址換到上一級的縣城裡去,畢竟這個小鎮連一家麥某勞都沒有,在這兒開律所,只有純賠本的份。
去縣城,至少應該能賠的少一點。
是的,沈憐壓根沒想過小姑能掙錢,就單純想著能讓她有點兒事干。
「去縣城也可以,客流量應該多一點,不過我沒想靠這個掙什麼大錢,我想提供免費的法律服務,幫更多的人。」
「那你的生活怎麼辦?」沈憐輕輕皺了下眉,沈老爺子給她留下的錢,沈暮雨一分沒要,一部分給了當年的一些受害者家屬,一部分捐給了基金會。
留下的只有她這幾年自己工作拿到的錢,然而實際上她也沒正經工作過多久,沈憐估計她手裡的存款不會超過五十萬。
「三十萬夠在小縣城活下去了吧,而且我沒準備完全免費開律所,不會讓自己餓死的,還有,以前買過的一些貴重物品,我都準備慢慢賣出去,反正留著也沒用。」
果然,離自己估計的五十萬還差點。
沈憐嘆氣:「店鋪租金之類的我幫你解決,至於用人和工資,就得你這個當老闆的自己想辦法了,不要求掙錢,收支平衡即可。」
小縣城,一間小公司一年的房租加水電,往頂格了算一百萬吧。
放以前,沈暮雨過個生日,沈家人為了哄她開心,隨便一個人送的禮物可能都比這貴。
她能理解沈暮雨想要贖罪的心理,也佩服她放棄這些的勇氣,可換做是自己,她絕對不會讓自己有發生經濟危機的可能。
同樣是脫離沈家,沒分沈家的財產,但她這些年掙下的屬於自己的財產,足夠她和許知月這輩子衣食無憂,當一輩子的富人。
自己這個小姑,確實如沈老爺子說的一樣,一輩子的小孩心性,敢愛敢恨,沒人照顧不行。
還好,沈老爺子似乎猜到了自己這個女兒會放棄財產,於是留了一份放在沈憐名下,讓沈憐必要時刻幫襯著點。
整個沈家,他唯一能想到的,絕對不會霸占沈暮雨財產,還能幫助沈暮雨的人,只有沈憐了。
「律所辦好了我還會撥一百萬進公司帳戶,你那三十萬留著自己生活用。」
聽完,沈暮雨笑著拍拍沈憐的肩:「不愧是我最疼愛的親侄女,最靠譜了。」
她也就比沈憐大四歲,相處起來其實就像朋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