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在14天以後尚且沒有離開這裡,我們會算你故意拖延,那麼你的寵物會被認定為流浪狗。
緊接著,它會被我們專門派出的人進行捕殺。
我們有在事前提醒你進行處理的義務和對你解釋你的選擇會造成的可能後果。
請問你都聽懂了嗎?」
兩個人看著格林問。
格林坐在沙發上突然有種錯覺,自己其實是坐在監獄的審訊椅子上。
他笑了一下:「好的,多謝提醒,我已經知道了,我會儘快收拾東西,找個地方搬走的。」
格林對他們點了點頭,請他們離開。
他們對視一眼,嘆著氣離開了這裡。
格林關上門之後,試圖給旺財打一個電話。
「很抱歉這個時候打擾你,但是我有一件事不得不現在告訴你,如果現在不說,或許過了時間就來不及了。」
格林說。
「什麼事?這麼著急呀?連我回去也等不著嗎?」
旺財在電話那頭尚且一無所知地問。
「我家被人投訴了兩次。
相關部門過來說,如果被投訴三次,就要進行驅趕。
雖然不能趕走我,但如果趕走我的寵物,我的寵物就會變成流浪動物,他們的人會進行捕殺。
我想你也不會希望修格斯被他們殺死,所以我要儘快收拾東西,找一個可以搬走的地方。
請問你能給我提供一個暫時的住所嗎?」
格林吞吞吐吐問。
「如果你有事沒有時間或者別的不能幫我的忙,我也可以理解。但不要拖延我的時間,因為我的時間實在不多。
如果你拖了我的時間,還告訴我,不能辦我的事,我一定會生氣的。」
格林皺著眉頭對電話那頭鄭重說。
旺財在那邊沉默了半晌。
「修格斯又聽話,又安靜,又漂亮,怎麼會有人不喜歡呢?不喜歡也就算了,還投訴。這也太離譜了,我簡直不敢相信我的耳朵。
你要知道在這件事情發生之前,我從來沒想過會發生這種事啊。
你只是想要一個地方住,當然可以,我有一套別墅,那邊還有一個附帶的花園,花園正好可以給修格斯玩,你儘快帶著修格斯過去住吧。
我之前不是有給過你一個鑰匙嗎?
雖然我請你到我家去,但是你沒有去,所以我把鑰匙給你了,你還記得這件事吧?
如果你記得找出我給你的那把鑰匙,我發給你一個地址,你用地圖按照那個地址去找,地址把你帶到的目的地就是我的別墅。
你儘管住在那裡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