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不去公司上班就沒有錢吧?那還是算了,我一定會去的。那我在醫院躺的時間怎麼算呢?」
格林問。
「錢不是已經在你手裡了嗎?如果你明天還能去上班,那明天的錢也是你的。」
阿麗奈爾說。
「那好。」
格林點了點頭。
他看起來有些困了。
阿麗奈爾沒有再說話。
格林睡了一覺,第二天才起來,身邊已經沒有人了,不過他打算繼續到公司去。
公司里的人看見他都記得他是在聚會上突然暈倒的那一個,十分關心圍了過來。
「你的身體好了嗎?要是沒有好,可是一定要住醫院的。」
「你真了不起,居然敢吃那種可怕的東西,那簡直是毒藥,是炸彈。沒有人吃了還能全身而退,你趁著沒吃多少快走吧。也許還能活。」
「工作可沒有命重要,你不要堅持做不應該做的事。到時候可是會死的。」
其他人說。
「沒關係,我還有事先走了。」
格林點了點頭,從人群中擠開了。
「他真是不聽勸呀!」
「等到不舒服的時候他就什麼都知道了。」
「我們可不是什麼都沒做,他不願意接受我們的幫助,我們也沒有辦法呀。有錢能使鬼推磨,這可不是我們的錯誤。」
人們搖著頭說著又回到了工作崗位。
格林吃掉了今天應該吃掉的那顆巧克力。
那個巧克力看起來火紅火紅的,吃下去的時候感覺從舌頭到喉嚨都有一股灼燒感。
本來以為巧克力吞到胃部就沒有事情了,可是沒過一會兒就察覺胃部有一種火燒感。
他從口袋裡掏出前不久買的布洛芬,吞了一些藥片下去。
熬了半個小時之後好了很多。
他感覺可以走了,就拿了錢準備走。
可是,走到門口的時候看見一輛車,車裡下來一個人對他招手。
他定睛一看,發現這個人是阿麗奈爾。
他走了過去上了車。
「你住在哪裡?我送你吧。」
阿麗奈爾說。
「我就住在公司隔壁的那棟酒店裡面。」
格林說。
因為酒店和公司非常近,所以根本不用車,只要走兩步就到了。
這是為了省時間,不過並不是為了省錢。
因為那個酒店並不便宜。
但是每天能拿1000塊,就算酒店一天要800的住宿費,格林也不是活不下去。
所以日子還算能過。
一天吃200塊是很貴的,根本不用擔心吃不飽。
格林沒打算在這個時候要求更多的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