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可菲菲嘆了一口氣。
「你們根本沒有談戀愛,怎麼算失戀?」
格林感到疑惑。
「笨蛋,笨蛋,暗戀當然也算失戀。」
可可菲菲說。
「沒辦法,我又沒暗戀過。」
格林說。
「難道你從來沒有喜歡過任何一個人嗎?」
他差點脫口而出,那也太可憐了吧。
不過幸好他捂住了嘴。
「沒有,我不覺得那是有意思的事。我更喜歡錢勉強喜歡工作也可以,但是除了這兩樣之外,還要喜歡別的就太痛苦了。沒時間。」
格林說。
「我可以買點兒酒給你喝。你不是說你喜歡錢嗎?買酒是要花錢的。我送酒給你就等於送錢。你喜歡嗎?」
可可菲菲問。
「我很喜歡。」
格林說。
「那太好了,等你下班之後我們就到你家去喝酒吧。失戀的人喝點兒酒很正常。如果你這個朋友能陪我一起,那就更好。」
可可菲菲微笑著說。
「你看起來可不像是失戀,因為我沒感覺出來你很難過。」
格林看著他說。
「很正常啊,畢竟我只是暗戀。我又沒有明戀,又沒有表白,又沒送很多東西和錢。難過也就那一會兒。總不能一直難過吧?」
可可菲菲笑著說。
「你說的有道理。那你就先去買酒,等我下班之後,我們一起回家吧。」
格林點了點頭。
可可菲菲答應下來。
他出去買了酒,等了一陣子,格林換下了制服,和過來交接的人換了班之後,就和可可菲菲一起回了自己家。
「我好像還沒問過你為什麼需要在這個年紀工作?」
可可菲菲提著酒瓶子走在路上。
「我是個孤兒,自己給自己賺錢不是很正常嗎?更何況這樣也好,因為我的錢全是我自己的。我可以名正言順把所有錢交給自己。」
格林說。
「我之前不知道你是個孤兒。這和你的房子有關係嗎?」
可可菲菲問。
「沒有關係。」
格林回答。
「難道不是孤兒就不能名正言順把所有錢都交給自己了嗎?」
可可菲菲問。
「如果你的錢不在自己手上,而是在別人手上,你就算30歲想要買一雙自己看上的稍微貴一點的鞋子都不行,只能在店裡面發瘋。」
格林說。
「聽起來挺可怕的。」
可可菲菲點了點頭。
「你家怎麼樣呢?」
格林問。
「我家也只有我呀。其他人不是死了就是走了。他們有自己的生活要過,管不上我。我比你好的是我不用自己賺錢。」
可可菲菲笑著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