斂骨沒什麼複雜的程序,只需要小心地把骨灰轉移到骨灰盒內,有手就能做。
所以剛才,宋書靈沒有拒絕阮榛。
不管有多少花花腸子,也掀不起什麼風浪。
他只是靜靜地看著那人的動作,恭敬、認真、而又小心翼翼。
像對待一枚輕飄飄的羽毛。
阮榛的確是這樣做的。
不過他的表情,沒有一絲的哀悼。
為什麼……
燒得這麼幹淨嗎,居然什麼也找不到!
他背對著宋書靈,有些慌亂地用工具扒拉著骨灰……連塊石子大小的骨頭都沒有,哪兒有鑰匙的影子!
阮榛臉色蒼白。
耳畔仿佛響起宋琴文的笑聲。
人年齡大了,笑得厲害就容易咳嗽,喉嚨像壞了的老風箱,呼哧呼哧地漏著風。
三天前,他被迫前往宋家,在那富麗堂皇的臥室內,見到了躺在錦繡堆里的宋琴文。
「好孩子……」
宋琴文拍了拍床褥:「過來,讓我好好看看你。」
阮榛一動不動。
「怎麼,怕了嗎?」
他一邊咳嗽一邊笑:「別害怕,你想要什麼我都能給你,錢,地位,名譽……只要你想,我都可以給你。」
他貪婪地看著阮榛的臉。
太年輕了。
宋琴文這輩子什麼都有,所有的欲望都能得以滿足,他情人眾多,子嗣頗豐,在商場如魚得水,於政界左右逢源,時常參與慈善事業,捐贈無數的教學樓——
轟轟烈烈地過了大半輩子,突然怕死。
在此之前,宋琴文對待床伴,體貼又正常。
但身體變差的時候,他卻開始恐慌,同時口味也發生了變化。
喜歡鮮活的,小生靈一般的男孩。
第一次見到阮榛的時候,是宋琴文確診癌症的那天,他為了封鎖消息,不走漏風聲,拖著病體去參加了場酒宴,恰巧,看到了個風一樣掠過的身影。
眼睛很亮。
那麼快樂的,花一樣的年紀。
宋琴文隔著一扇車窗,看了很久。
他要把人弄到手。
似乎能摸一摸那充滿彈性的皮膚,看一看紅潤的嘴唇,自己也能沾染上生命力,忘記垂垂老矣的歲月。
他朝阮榛伸出手,像拿糖哄一個不懂事的稚子:「來啊,坐到我身邊來。」
「不,」阮榛搖頭:「我不去。」
「為什麼?」
宋琴文還在笑,痴迷地看著對方的眼睛。
真美啊,這灰藍色的瞳孔,像是清晨時霧氣蒙蒙的天。
好想挖出來,一輩子只給自己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