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王家娘倆已經在公安那兒有了備案,一旦他們敢欺負文曉華,也落不到好果子吃。
公安也就基本放心的走了,文曉華提出今天就去民政局把離婚證辦了,王老大心裡有怨恨,但是不敢對她做什麼,只能被迫走了一趟。
這一路,沈國棟跟王艷梅以及另外兩個鄰居,與他們一起同行。
文曉華跟王老大去辦理手續,按照正常的程序走,工作人員還得給他們進行調節。
但是看他們來了這麼一大夥,男方又是眼眶子通紅,眼神可怕的像要吃人的模樣,也就把這個環節給省了。
當問起文曉華離婚理由的時候,文曉華直接就是兩個。
喝酒、打人。
工作人員當時就看王老大不順眼了,然後又問起財產分割問題。
文曉華又是一句:「我帶著孩子淨身出戶!」
工作人員:「……」
啥也不說,蓋章!
就這樣,文曉華跟王老大離了婚,也算是徹底逃離了王家的大火坑,開啟了她嶄新的人生。
若有人問沈莞,隨意插手別人的家世,干涉別人的命運,她後不後悔?
沈莞會回答:「不後悔。」
當然,這種事也得分人,分情況。
沈莞不是活菩薩,不可能見到別人有難就管閒事,而是在她力所能及,兜得住底的前提下,該出手時就出手。
而沈莞管了王嫂子的閒事兒,反噬是在第三天。
她在去圖書館還資料的路上,碰到了喝酒喝的醉醺醺的王老大。
跟王嫂子離了婚的他,現在可是沒人管沒人問了,想喝多少就喝多少,喝死在外面,除了他老娘會為他哭喪,別人是懶得理的。
王老大眼神陰損的盯著沈莞,在她從路上經過的時候,突然跳出來趴在三輪車前頭。
若不是沈莞剎車踩得及時,都得直接從他身上壓過去。
「好好的日子你不過,想死,離我遠點!」沈莞氣的從車上跑下來呵斥。
王老大眼睛陰沉沉的瞅著沈莞,搖搖晃晃的從地上爬起來。
酒壯慫人膽的他這會兒也算是殘驢拉磨,憋著最後一口氣,往死里折騰。
沈國棟跟王艷梅都以為,他們替文曉華做主,幫她跟王老大離婚,沒讓沈莞出面就能避免她被王家記恨。
但是他們卻忽略了一件事。
整個沈家,最『好欺負』的是沈莞,她還是沈家一大家子的寶貝,王老大要報復沈家,只需要動一動沈莞,就能讓他們全家人難受,後悔管了他的事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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