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板一眼的回答:「我跟陳碧婷本來沒什麼關係,她曾經是我愛人部隊上的軍醫,因為犯了錯,被部隊開除,並且國家收回了她的行醫資格,後來她就去給她大伯的藥鋪,幫忙抓藥,我跟她大伯拜師,學習醫術。」
「還有就是……陳碧婷一直我愛人,在我們婚內時欺騙過我愛人,造謠我被人侵犯,導致我愛人對我產生誤解,影響了我們的感情。」
沈莞把她跟陳碧婷的情況,完完整整的說了出來。
負責記錄的公安記了一部分,抬頭向她看來:「你要對你說的每一句話負有法律責任,可千萬不要撒謊。」
「沒有,我說的都是真的,你們不信,可以去平成縣調查。」
公安正視著沈莞的眼睛,看她也不像撒謊,不過,就因為這樣,他們才更有理由懷疑,沈莞對陳碧婷心懷怨恨,誘惑她對象報復對方。
「你跟陳碧婷的婚姻對象,接觸過幾次?」
「只有一次,在我師傅家裡,大年初四我去拜年,剛好碰上了。」
「那你跟她對象,有沒有說過什麼?或者都做過什麼?麻煩你給我們說具體一點。」
沈莞:「我對她對象的了解不多,就知道他叫周渠,那天……」
沈莞將周渠主動幫她燒火,卻被她以礙事的理由攆走的情況說了一遍。
「吃完飯後,他跟陳碧婷就提前走了,之後又見過一次,是在我的店裡,他沒進門,在外面抽菸,陳碧婷到我店裡找茬,跟我吵了幾句。」
「都吵了什麼?」
「她對我提要求,在我的業務範圍之外,我不答應,她說了幾句難聽的話,還說想要舉報我,還說讓我走著瞧。」
「你開鞋店的資金,是哪兒來的?」
公安一個問題接著一個,沈莞都回答得很認真。
「是我賺的錢,我在平成縣有一家小飯館,臨近學校收益還不錯,另外我從入學後,就在學校附近的夜市街做點小生意,日收益也有一二百塊錢,最近我又跟我大娘在平成縣開了一家火鍋店,現在日收益每天在兩千左右,再有……就是我愛人的津貼,獎金之類的,都存在我這兒,你們可以去銀行調查我的流水。」
「你愛人是在部隊?」
「沒錯。」
公安問到了這裡,基本憑口供,是可以洗脫沈莞嫌疑的。
「接下來我們會調查你的個人情況,包括但不限於你的銀行流水,資金狀況,以及你跟你愛人的婚姻情況,還有周渠那邊我們也會聯繫,如果你們真的如陳碧婷說的那樣,有非法關係,我們會對你追究法律責任。」
「考慮到你還在上學,我們不會對你進行逮捕,但是在我們調查結束之前,你也不能離開本市。」
沈莞聽到這話,為難的皺起眉。
「可是我這周就要去集源市進貨,你們需要調查多久才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