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人幾乎落不到院子裡休息。
帥府房子多,都是哪裡方便就哪裡歇一覺。
等葬禮結束,孫牧去了駐地,正式幫張南姝打理她的遺產。
當然,那十萬駐軍最高的長官不是孫牧,而是一名四十多歲的軍長,張帥的老部下。
另有幾名高級將領。
孫牧只是領了一個旅長的職務,另有監軍之責。
他是幫張南姝視察、監理的。
這段日子,駐地諸事落定,他回城休沐一周。
顏心叫張南姝派個人定製輪椅,孫牧領了這個差事,辦得很快又周到,顏心對那輪椅滿意極了。
而這幾天,孫牧一直在新房睡地鋪。
今晚也是。
張南姝上床後,就關了燈。她在黑暗中有點惱火,心想:「這人到底什麼時候去東間?地鋪難道很舒服嗎?」
孫牧卻開口了。
「南姝,咱們倆是夫妻。」他說。
張南姝頭皮一緊。
他怎麼好像能聽到她的心裡話?是她剛剛發出了不耐煩的聲氣嗎?
「沒說不是。」她回答,聲音有點冷。
孫牧在暗處坐了起來:「你不能指望把我趕到別的地方去睡,我要睡床。」
張南姝微微咬住唇。
「這個要求過分嗎?」他問,「當然不是今晚。除服之後。」
張南姝在帳內,不接話。
她結婚是為了什麼?
她必須有個丈夫,否則她是獵物,也是禮物——她哥哥們會這樣看待未婚的她。
世道很殘酷,她爹爹能預料到她的前途,故而必須在死前看著她結婚才安心。
她的婚期定得很急。
一個女人有了丈夫、有了孩子,她在世俗上講,才算真正立足。要不然,說得好聽是個「寶藏」,說得難聽是一件財產。
婚姻不是兒戲,它必須是真的,也是她爹爹的苦心。
不單單需要丈夫,張南姝還需要孩子。
「除服後。」張南姝道。
她並不是患得患失的人,她有底氣。既然結婚了,她的丈夫的確不適合天天睡地鋪。
孫牧躺了下去。
他嗯了聲。
除服這日,天氣有點悶熱,隱約是要下暴雨了。
張家燒完了五七的紙馬,家裡摘掉了白色帷幕,恢復了正常。
軍中除了老將,目前是她二哥操持;大哥在家坐鎮,他是大家長。
張南姝瞧見了客人,一個眉心有鮮紅痣的男人。
她私下裡和她大哥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