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莫嶼灰就出現了。
她和孩子母親是小時候的鄰居,年齡差得挺多,但十分談得來。後來莫嶼灰與家人搬走,與她仍有聯繫。
但漸漸地,關係也淡了。
她想了一些辦法,要把這兩個孩子養在自己這裡。
其他曲折略去不表,最困難的,就是怎麼「說服」兩個孩子的爺爺奶奶。
老人家最難纏,說到激動地方就往地上一躺。
莫嶼灰也不慣著他們,搬個小馬扎往旁邊一坐——冰棍風扇涼汽水什麼都有,舒舒服服地陪他們耗。
插科打諢地過了一陣子,莫嶼灰煩了,在某次孩子的姑姑找上門來時拿了把菜刀,面無表情地往門口一坐。
「這樣吧,我把你們都殺了,然後我去跳樓自殺,這倆孩子就讓他們自生自滅當算了。你覺得呢?」莫嶼灰冷冷地說,「別讓他們折磨你,你們也別折磨我,這倆孩子以後歸我,撫養費不用你們出。但你們要是再敢踏進我這門一步——」
她用刀柄磕磕老舊的牆面,帶下來一大股牆灰和泥土。
「要麼你死要麼我死,要麼咱倆同歸於盡。」說著,她又看向旁邊出來探頭探腦看熱鬧的鄰居,陰惻惻地說,「然後用我們鄰居家那口高壓鍋把他們的屍體都煮了,分給大家吃,怎麼樣?」
圍觀看熱鬧的無辜群眾被她描述的場景噁心得反胃,瓜也不想繼續吃了,灰溜溜地躲開。
小孩爺奶家也未必是真心想要兩個孩子,鬧了大半年,最後也消停了他們與莫嶼灰協商一致,從此之後就當作沒有過這兩個小孫兒,不給撫養費,也不再來探望他們,只要回了自己兒子的那棟房子,此後雙方天各一方,這血緣關係就當作沒有。
莫嶼灰沒結婚,也沒到可以領養孩子的年紀,當時為了辦手續,輾轉託了不少關係。
她給兩個小孩改了名字,都隨孩子母親的姓氏,姓江。又因為那一家人都逝於火場,便給他們起了水字旁的名字,汀和潮。
那之後,二十啷噹歲的莫嶼灰獨自拉扯著友人的遺孤。
風言風語從來沒少過:說她年紀那么小帶倆孩子,肯定有問題,說她瘋瘋癲癲,不知道是因為以前遭遇了什麼。
她自己不在乎這些,反正沒人敢在她面前亂嚼舌根。
*
「你和莫阿姨,說話的語氣簡直是一個模子裡刻出來的。」回家後,裴林對江潮說。
他坐在沙發上,江潮順勢往他膝蓋上一躺——
「哎——」裴林還不是很習慣這種突如其來的親密,他低頭看看江潮的臉,鼻尖又在微微冒汗。
他捏住江潮的嘴,抿著唇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