夢醒之後,李煊紅著臉換了褻褲。面對沈姝,李煊的自制力總是這麼容易破防,只要想起當初在茅屋裡的一幕,李煊便如老房子著火,一發不可收拾!
翌日,李煊一大早就上朝去了。
沈姝醒來,昨日的腳踝已經可以下地,地上是一雙新的繡鞋,還有一套衣裙放在床邊。
一大早一個小丫鬟就抬著早膳進來:「沈姑娘,你醒了?」
來人是一個十七八歲的姑娘,皮膚略有點呈小麥色,眼睛亮晶晶的,笑起來眉眼彎彎,看著甚是討喜。
沈姝與對方不熟,只是很有禮貌的笑笑。
這姑娘也不惱,將手中的吃食放在桌子上後,接著說道:「早上公子走的時候特意交待了,今日若是姑娘身子乏了,可以到後院的溫泉池子裡泡上一陣。」
看沈姝臉上笑容淡淡,那姑娘再次接著說:「若是姑娘想四處看看,那我便帶姑娘四處走走。」
沈姝想著,昨夜已經夜不歸宿,若是今日再不回國公府,恐怕會流出什麼流言蜚語,「我吃點東西就回國公府去!」
仿佛那姑娘已經猜透了沈姝的心思,爽朗的說道:「沈姑娘,馬車已經等在外頭了呢!」
說完將端進來的吃食放好,才自我介紹道:「我叫姓陳,在家中排行十一,大家都喊我十一姑娘。昨日公子交待下來,讓我以後跟著姑娘伺候左右。」
說完怕沈姝反對,接著說道:「公子說,姑娘身邊就帶了一個丫鬟。我呢,從小在這莊子裡長大,也會一點粗淺的拳腳功夫,有我跟著姑娘伺候,出行總要方便一些。」
沈姝自然懂得李煊的用意,這是自己昨日差點被那高正南擄去,這是給自己找的人手。
想不到平日裡看起來冷冰冰的大公子,還是個外冷內熱的,真是個好人!
此時,被沈姝定義為「好人」的李煊正在天牢之中。
天牢的刑訊室裡面,是一個年愈四十的男子,男子身上已經被鞭子抽得血肉模糊,腦袋耷拉在一邊。
李煊從外面進來,看了一眼綁在架子上昏迷的男人,冷冷的問下屬:「招了嗎?」
下屬急忙拱手行禮,回道:「回大人,什麼都沒說。」
「拿酒來!」,李煊拿過下屬遞上的皮鞭,在手裡顛了顛,臉上意味不明。
隨著一壇酒嘩啦啦的澆上去,綁在柱子上的男人嘴角抽搐,悠悠轉醒。
李煊上前兩步,雙手背在身後,「段大人,您硬朗,在下佩服!在下聽說,您是當初在刑部的時候,可是第一幹吏。當初您在刑部,凡是經您主審的刑犯,無一不招,無不認罪,是也不是?」
見綁在主子上的段大人仍舊比這眼睛,李煊再次說道:「在下還聽說,您發明的酷刑有插針,鋸割,斷椎,灌鉛,彈琵琶,金瓜擊頂,坐嘉石,水滴邢,抽腸,騎木驢。這些刑罰,一旦上邢,據說犯人們那可是求生不得,求死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