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奧斯本從昏迷之中清醒過來的時候,劇烈的痛感從他的前額傳了過來,他恍惚了約有三秒才想起來,自己在昏迷之前重重地挨了一棒球棍。
他掙扎著想坐起身,額前傳來的痛感險些阻止了他,但好在這並不是哈利從小到大第一次被綁架,因此其他的事情不說,他對於疼痛的耐受力顯然比普通人要好很多。
至少他的手腳沒有被綁起來。
這算不上什麼好事,因為這意味著綁匪並不覺得他有逃脫的能力,同時也很可能不需要控制住他的人身自由。
為什麼不需要控制人身自由?
第一種可能性,即便他躲過了綁匪的視線逃脫了這個地方,這裡有可能人跡罕至,可能在荒島、在大海、在深山老林,他們知道他逃不出去,所以根本不需要控制他。
第二種可能性,綁他的人圖的並不是他父親的錢財,那麼事情就複雜很多了,既然此刻的他除了諾曼·奧斯本的兒子這個身份之外,就只有一件事最有可能給他帶來生命危險。
第三種可能性,綁匪根本沒想讓他活著走,所以控制他的行動完全沒有必要,因為只要一發精準的子|彈,他的一切掙扎就會變成無用功。
好在哈利也不是沒遇過這種情況,他掙扎著坐起身,露出了一副茫然的表情,一邊呲牙咧嘴的小聲呼痛,一邊伸出手小心翼翼的觸碰了下自己的傷口,在指尖接觸到傷口的瞬間又哆嗦了一下。
如果洛克希跟彼得在這裡的話,那兩個傢伙一定會憋著笑捅對方兩下,讓對方看看自己這值得一座奧斯卡獎盃的表演。
那樣的話面應該不會再有了,洛克希已經去哥譚了。
想到這裡的哈利心情極速的低落了下來,這完全不是演的,但他甚至都不需要思考就知道為什麼洛克希會做出這樣的決定。
洛克希不是一個貪慕富貴的女孩,不,也不能這麼說,畢竟沒有人不愛錢,就連哈利自己都知道金錢能夠帶來的巨大好處。但洛克希是不可能為了金錢而離開朋友的,不需要證明,他們就是知道。
但洛克希早就已經離開了他們四年,失蹤了超過四年的時間,他們對這四年發生在洛克希身上的事情沒有任何線索,而洛克希也根本不想對他們說上半句。
她說不是像他們想的那個樣子。
或許確實不是,但絕對有不好的、非常不好的事情發生在了她的身上。
尖利的笑聲若有似無的在他的腦海中響起,哈利猛地回過神,重重地晃了晃腦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