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進!」
說完兩位護法神分別往兩邊一側身,就給高顯達讓開了路。
高顯達聞言大喜,再次對我表示了感謝,就跟隨兩位護法神,進了百國興隆寺。
此時再看那寺廟之上的天空,哪裡還有大勢至菩薩的坐像!
一切都好像沒有發生過一樣,只留下我一個人,在長春初冬的寒夜!
雖然夜是冷的,可是能把小迪同學的這件事,給辦得這麼圓滿,我的心裡卻是暖暖的。
回到家,已經是凌晨一點多了。
泡了腳之後,鑽進熱乎被窩,玉華被我驚醒。
我就把今晚的事,簡單的跟她說了一下。
還千叮嚀萬囑咐,讓她不要把小迪這件事告訴爸媽。
第二天一早,吃過了早飯,把爸爸送到書店,回來之後,我就跟媽媽找到了我們道東那個小院兒的房主。
最後,以每月一百三十塊錢租金的價格,租下了那個小院兒。
跟房東簽了合同,付了一年的房租,收了房東的收據之後,我就找到趙斌,我們兩個分別開車,去給表姐唐玉梅搬家。
在去表姐家的路上,我卻接到了我們村劉艷玲的電話。
電話里,艷玲姐告訴我,她們家姚大力的案子,昨天已經開庭宣判了。
法院判罰了那開發商五十六萬,並限期整改工地的安全問題。
還判開發商給艷玲姐拿了十六萬多的賠償金。
我當時對法律還不是太了解。
那個開發商沒有被判坐牢,是我沒想到的。
不過有了這麼多賠償金,艷玲姐一家,也不用擔心以後的日子不好過了,我也多少算是安心了。
電話的最後,艷玲姐不住地囑咐我,讓我一定要替她們一家,給曉強轉達一下謝意。
到了表姐家,聽說我們是來給他們搬家的,並且新家就在我家附近,表姐和莫曉蕾都很高興。
於是我就問表姐要她這裡房東的電話,想要跟這裡的房東商量一下,關於這裡剩餘的房租退給表姐的問題。
表姐卻不好意思的說道:
「旭東老弟啊!還退啥房租呀!我們的房租早就到期了,一直沒錢交房租,是房東好心,才沒有把我們趕出去!我和曉蕾已經在這多住了快一個星期了!」
看來我也應該感謝這個好心的房東呀!
要不是人家的好心容留,說不定我媽媽這輩子就再也看不到她這個侄女了!
這時曉蕾恭恭敬敬的給她那一堂黃家老仙兒上了香,說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