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羅尚貪酷,百姓多不服,特乃約法寬刑,輕徭薄賦,民皆大悅。
羅尚聞知李特置立官屬,更法釣買民心,怒其逆己,即日行文到荊、梁、關隴,告特反狀,大會軍兵,共圖剿特。
李特聞知,聚眾商議曰:“邇聞羅尚會集各處,謀剿我等,軍馬招聚反易,只有一件甚是可憂。
為因連年與辛冉等構戰,糧欠儲空,恐難為敵,如之奈何?”眾流黨曰:“目今蜀中大戶,屢見西土構亂,兵戈尋擾,五家為保,十家為伍,皆相率立壘柵於深塢之中,移家眷老弱錢糧往避,以精壯守護,各有儲積。
趙廞命張燦等侵奪民財,得我等救助之力甚多。
今可使人到諸村塢善言假借,可然應允,數萬糧草,旬日能至,何足慮哉!”李特不許,將牛馬宰殺給眾,發寶帛布匹,到各塢明貿糧米問食。
郡人見特如此所行,皆念其德,助牛米至軍門者日如輸運。
特皆給與賦徭收票,民皆不受。
有勇壯能執銳者,願來服役效命,共拒官兵,相保鎮守境域,得精卒六七千,軍容益盛。
羅尚見諸郡兵馬到,遂帥眾至賊壘,隔四十里,探子回報,特甚嚴備,並不為懼。
尚乃扎立寨柵,與眾議曰:“李特此賊,假以仁義買釣人心,軍兵大集,加倍於我,我恐一將不能勝,事將何如?”任明、任獻與參軍徐舉皆曰:“賊兵雖多,不足懼也。
聞他糧少,誓不擾民,軍餉必然無敷,但只堅守,不與妄戰,不過半月,賊眾食盡,自然有變。
那時以計破之,必成功矣。
”羅尚從之,分付緊守營寨,嚴戒軍兵堅壁守住。
李特見官兵不出,發兵攻尚,尚只倚寨守戰。
相持數日,特兵被射傷無數。
挨至二十餘日,特軍糧盡,眾心攘攘。
特慮有變,乃遣諸軍往各處村塢民寨之中就食,民兵不納,軍士曰:“羅尚貪酷不仁,吾等欲與川民除害,是為汝出力,反不與我食乎?”諸塢無奈,只得留納供給,軍士在塢恃強,橫行氵㸒亂,民皆不悅,多生離叛之心。
使人訴於掌訟楊褒,褒與閻式議之,合李流入諫李特曰“主公向日自誓不擾於民,故能得此數郡以為基業,奈何以垂成之大事,而又失信棄敗乎?且塢中之民立寨自衛,今雖相附,心未可測,亟宜召回就食之兵,執其大姓子弟,賜以職役,使來任事,雖曰官之,其實質之,然後父子兄弟不敢從晉,我得樂為之用。
如若再容軍士在各塢就食,侵擾害民,民心一變,禍不可測矣。
”李特曰:“吾之遣兵就食者,使諸塢壁之人見信於我,彼皆恃我為之捍衛,傾心愿附耳,何敢致疑自家之人乎?矧茲大事已成,誰復背吾有異,吾心自有灼見,非汝等之所知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