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越此時的聽覺非常敏銳,即便我們壓低嗓音說話,他也聽到了全部內容,所以發問:「寫什麼?」
我:「合約。」
李越:「什麼合約?」
我邊說邊寫:「我們的對賭合約。如果兩年內,你能坐上□□老大的位置,我就取消和郭文諾的婚約,心甘情願回到你身邊;如果你辦不到,兩年後我會和他結婚,此生再也不會見你,你也不許再來打攪我們的生活。你敢跟我賭嗎?」
李越:「你料定我不會拒絕你,是嗎?」
我:「我們都不喜歡勉強得來的東西。」
李越:「好,我會提早來接你,一定會來。」
我:「我等著,等你接我回家。」
雙方在紙上簽字後,簡略的合約就成立了,三人各留一份。我提出簽合約的目的就是為了激起李越的生存意志,人有個盼頭,就會想盡辦法活下去。兩年可以改變很多事,也許到時候他成了□□老大,身上多了份責任,就不會輕易尋死了,他不該死。
郭文諾本來不同意,但和李越對打,他沒有勝算。況且,我們都知道,想爬上□□老大的位置沒那麼容易,我的條件足夠苛刻,李越失敗的機率更大。如果能通過一個小合約讓李越主動退出三人的關係,對他來說百利無一害,所以他也同意了這份賭約。
我看著李越漸行漸遠的背影,眼睛脹得酸疼,卻不捨得眨一下。現在看一眼,少一眼,一別永年,誰知道我還有沒有機會再見他一次?
接待員:「客人,還退……退包廂嗎?」
我:「退。」
我在郭文諾那份摺疊的合約裡面多塞了一張紙,那是我在李越離開後,用最後的一分鐘寫下的,希望他能早點發現。
紙上的內容如下:
殺了我,不要問為什麼。
只有我死了,你們才能活,或許我也能活。
不要和任何人提起這件事,包括我。
郭文諾,你能做到吧?
我等你。(看完就燒掉吧)
——商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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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8章
煩人的是,郭文諾並沒有照我的話做。
打從我寫下那張紙條到現在,都過了兩個月了,他依舊沒有任何動作。每天不是跟「我」絮叨往事,就是帶「我」到處吃吃喝喝,還買了一堆玩偶送「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