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看到有警察,還以為出了什麼事。
瞬間一個個面面相覷,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白枝也不知道周淙也要幹什麼。
只見他還是維持著那樣的笑意。
幽深的,不見底的,眼裡也滿是對她的凝視。
不多久,警察穿過人群來到白枝前面。
「白女士,之前你丟失的項鍊已經找回來了。」
警察沒說是從哪裡找回來的,可卻當著全公司上下的面,拿出了那根項鍊!
項鍊包裝在精緻的盒子裡。
白枝面無表情地打開來一看,的確是花束上的那一串。
她和周淙也對視一眼。
接下來的事情就很妙。
警察也沒有直接宣布逮捕抓人。
而是正對年會現場每一個人,字正腔圓地開始普法。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民警就這樣一字一字地科普盜竊犯罪的下場。
什麼也沒明說,整得大家一頭霧水,可聯繫整件事的起因經過,還有什麼不明白的呢?
周淙也說白枝的脖子有點空——然後叫了警察過來。
警察把項鍊還給了白枝,然後一言不合就開始普法。
這不就是等於召告天下,之前應嬈的那根項鍊,是從白枝這裡偷的嗎?
現在應嬈和張璇的臉色已經不忍直視。
可是她們也不能跳出來為自己解釋什麼。
因為一旦說了,反而還此地無銀三百兩。
可是不說。
那邊警察多說一個字,她們兩個的處境就更尷尬一點。
張璇是對應嬈做的事情一無所知的,她瞪著應嬈。
「你真的去偷白枝的東西了?」
應嬈哭了:「我沒有,我不是故意的。」
「我只是在保險箱裡看到很好看,又沒有人戴,所以……」
張璇怎麼會不知道自己女兒的尿性。
「應嬈,你怎麼這麼糊塗?!是家裡缺你了還是怎麼,要你去偷別人的東西!」
張璇就算再怎麼壞,基本的涵養和道德還是有的。
應嬈急了:「媽、媽媽你別說了,我不想讓別人知道……警察知道了,我會不會被帶走??我好害怕……」
張璇也是怒其不爭。
好在,這兩個人進來以後也是科普,沒有直接就點名誰偷竊項鍊是在哪裡找到的。
說明,周淙也終究還是給應嬈留了一些顏面,給應家留了一些顏面。
可是,他又是何其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