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媽媽帶來參加醜小鴨的葬禮了,時隔半年,終於放棄了,真不知道一無是處的女兒有什麼可堅持的,屍體被冰凍半年,變得更丑了。
可文哥哥看到屍體卻哭了,他說醜小鴨是他的未婚妻,他們說好了醜小鴨滿16歲就結婚,然後上同一所大學,談一場婚後戀愛。
怎麼可能,他們結婚了,我怎麼辦?
文哥哥是我的。』
『1920年7月12日,陰天:
文哥哥丟下我走了,他說要出國,等畢業了再回來,他不要我了。』
『1920年7月20號,大雨:
他走的好急,甚至都不跟我好好告別,其實我也可以出國陪他的。』
……
禾曄面無表情地翻看著一個懷春少女的失戀日記。
從中找出她行兇的軌跡。
在她口中的文哥哥走後,她似乎又陷入了癲狂,開始對別人發出詛咒。
然後再過不久,很平淡地寫一篇日記,表示讓她討厭的人消失了。
在這期間,她沒有提過作案過程,甚至沒有明確地說死了人,只用一些隱晦的話表示。
比如:再也見不到那個讓人作嘔的垃圾了。
再比如:或許她已經後悔辱罵我了吧,可惜,我不接受道歉。
與禾曄猜想的差不多,在這本日記中,她至少殺死了五個人。
其中的受害者包括1922年帶著新的女朋友回國過年的文哥哥。
她說:可真是個濫情的男人,兩年前還哭著跟我說醜小鴨是他的未婚妻,說要娶她,這才兩年多時間,就結識了新的醜小鴨,這種垃圾不配得到我的喜歡。
沒過幾天,她就寫了一篇新日記。
大致內容是:文哥哥還是好帥,就算是躺在棺材裡,也一樣迷人,我突然後悔了,怎麼辦。
禾曄的理解是,她後悔殺文家明了。
最後一篇日記是1922年3月23日。
『今天四姐大婚,她的婚紗好漂亮,我也想穿,再過半個月我就16歲了,也不知道這輩子還能不能穿上婚紗……』
再過半個月就16歲了……禾曄記得王寶梅說過,六小姐就是16歲時突然暴斃。
他合上日記本,突然明白為什麼賀家人允許畫室里掛著那麼一張裸體畫像了。
準確來說,那不是六小姐的自畫像,而是她幻想中的自畫像。
她雙腿殘疾,時間長了,雙腿的肌肉萎縮,下身變得畸形難看。
所以她很渴望自己有一個健康美麗的軀體,那張畫像不過是她添了一個自己的臉罷了。
怪不得她一個女生,卻那麼喜歡畫女性裸體,雖然把那些軀體畫得很美,卻又要在上面做手腳,讓畫像上的女生都身帶殘疾。
她羨慕,同時也嫉妒,可真是黑暗扭曲的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