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役搖頭道:「這個還不清楚。」
元欽知道楊岐山有且只有一個兒子,還是老來得子,名叫楊茁,年僅三歲。楊岐山將這獨子看得比身家性命還重要,如今楊茁在燈會上失蹤,此事必然震動整個楊家。楊岐山雖然無官無職,但其長兄楊次山乃當朝太尉,絕不可能放任不管,其妹楊皇后也必定過問此事,無論如何,眼下必須儘快找到楊茁才行。
元欽立刻召集提刑司內所有能動用的差役,齊聚大堂。他指著宋慈道:「這位是聖上欽點的新任提刑幹辦宋慈宋提刑,以後但凡宋提刑有什麼差遣,你們都須聽從。」
有的差役認得宋慈是大獄中的在押囚犯,不免吃驚,聽說是聖上欽點,不敢多問,都齊聲稱是。
元欽對宋慈道:「何太驥的案子,就交給你了。」話音未落,便率領所有差役,出了提刑司,往紀家橋趕去。
轉眼之間,提刑司衙門人去堂空。宋慈手持內降手詔,獨自一人立在燈火通明的大堂門口,立在書有「提刑司」三個大字的牌匾之下,身後燈火明照,身前孤影斜長。片刻之前,他還是被關押在提刑司大獄裡的嫌兇,片刻之後,他卻變成了奉旨查案的提刑幹辦。這一切來得如此突然,他恍若置身夢裡一般。
既然身受皇命,那宋慈的所有心思便集中在了岳祠一案上。如元欽所說,對於身背嫌疑的他而言,這實在是一個千載難逢的機會,他無論如何也要查清此案,既要還自己清白,更要為枉死之人討回公道。
宋慈方才查閱了一遍巫易案的案卷,記住了案卷上的所有記錄,也早已在心中將何太驥案與巫易案做了一番比較。兩案極其相似,幾乎所有細節都能對上,結果卻截然不同,巫易被燒成了焦屍,何太驥因為他發現及時,屍體沒有被大火損傷。他心中不禁暗想,倘若不是自己違背禁令去祭拜岳飛,湊巧就在岳祠門外,那何太驥的屍體想必也會被大火燒焦,岳祠也會被大火燒毀,如此一來,屍體脖子上的勒痕無法查驗,房樑上的灰塵痕跡不會再有,口鼻內的大量菸灰有了解釋,地磚下的暖坑火炭也成了佐證,那何太驥之死會不會和巫易一樣,也變成了理所當然的自盡?反過來推之,四年前的巫易案,倘若巫易的屍體沒有被燒焦,現場沒有被燒毀,會不會也像何太驥案一樣,能有足夠的線索留下來,證明巫易不是自盡,而是他殺呢?
宋慈還記得案卷中記錄了在暖坑火炭之下發現一個印有「皇都春,慶元六年」字樣的酒瓶,酒瓶內藏有一方手帕,手帕上有一首巫易的親筆題詞《賀新郎》,詞中的每一字每一句,他都記得清清楚楚。他當初發現何太驥腳下的地磚鬆動時,曾掀起地磚,見地磚下埋有沒燒完的火炭,一眼便認出這是閩北一帶的暖坑風俗,但他沒有掘開火炭,因此不知道火炭底下是不是也像巫易案一樣埋有酒瓶和題詞。他決定先回一趟太學岳祠,去掘開暖坑中的火炭查個究竟。
宋慈當然不會忘了劉克莊。他先去了一趟提刑司大獄,看守大獄的獄吏已換了一人,不再是之前的那個。他亮出腰牌,請獄吏將劉克莊放出來。那獄吏雖然知道他是新任的提刑幹辦,卻無論如何不肯放人。「宋提刑,閆老弟就因為放你朋友進來,已被元大人免了職,大過年的,卷被褥走人了。你朋友打點閆老弟,說是想在大獄裡待到天亮,元大人也不打算過多追究,就說遂了他的願,讓他在大獄裡待到天亮就放人。」那獄吏道,「我是真不敢違背元大人的命令,還望宋提刑體諒則個,不要為難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