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回來了這一次嗎?」
「是的。我當時跟學校簽的合同就是簽的兩年。我的意思就是管她到十八歲,然後十八歲她成年了以後,她愛幹啥幹啥,愛上哪上哪,都和我沒有關係。合同快結束的時候學校給我打電話,問我接下來是續約還是怎麼。我說不用了,她反正十八了,是法定意義上的成年人了,到時候她自己離校就可以了。在那之後有一個多月不到倆月的樣子吧,我就接到學校通知,說游佳已經離校了。至於去哪兒了,他們也不知道。」
「那她離校了以後跟你聯繫了嗎?」
「算聯繫了吧,就是我收到的那封信,是報紙的一頁,折得四四方方規規整整的,一把信皮撕開,把報紙一取出來就能看見,就是報上登的那宣布和我斷絕父女關係的那個啟事。當時信封上寄件人的地址寫的是『內詳』,郵戳就是春溪本地的郵戳。打那以後我就再也沒見過她。」
「那你就再沒找過她?」
「沒有。就是我說的那話,我們父女緣已盡了。她傷我的心傷得太狠了,可以說,我的一切都是她給毀了。哎,算了,不想再說了,這就是上輩子我欠的債吧。都是冤孽。」
「那她現在的近況,你不好奇嗎?她還在春溪,現在好像要結婚了。」
「我不想再想她了。她結不結婚什麼的也和我沒關係。反正她已經登報要和我斷絕關係了,那她早就不當我是她老子了。」
「那你這麼多年,就沒有再找?」
「有過女朋友,這是實話,但能結婚的就沒有。我生活圈子就這麼大,凡是能接觸到的,都多多少少聽過發生在我身上的事。有的人說我命硬,克老婆克女兒,連情人也剋死了。還有人到現在都認為張鳳美的死和我有關係。所以誰敢嫁我?倒是有願意嫁我的,都是縣裡鄉下的農民,有的還帶著孩子。那說白了就是看上了我手裡的房子了。而且我再不濟,也不能跟那樣的人結婚吧,那我還不如一直單身。我這房子啊,我已經立好遺囑了,到時候就給我弟弟家的孩子,反正他家也是兒子,人家也爭氣。」
「你願意跟我說這麼多,真的謝謝你。我知道這對你來說不容易。」
「我也是有好多年都沒有跟人提起這些了。」他看了一眼康小冠,「你是個有耐心聽眾。我也謝謝你。不過,關於游佳的事,我以後不想再提起了。也希望你能尊重我的心情。」
康小冠點點頭,他掏出自己的手機,找到一張照片給他看,「麻煩你看一下,你知道這是個什麼圖案嗎?」
游四海湊過去看了一眼,然後搖搖頭。
康小冠劃了一下屏幕,找到那張婚紗照,他又小心翼翼地把手機推到游四海跟前,盯著他的臉,等著看他的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