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二的時候,他去看了學校樂團的表演,一個穿著長裙拉手風琴的女生讓他留了心。她是音樂系大四的學生,大他兩歲,氣質冷而凌冽,高貴得得有如天鵝。陳頌第一次對異性發動了追求,學姐猶豫了幾天,就接受了他的追求。他們兩個人走在校園裡,美如一幅畫。後來她畢業,去了一所中學做音樂老師,平常住在學校的單身宿舍里,周末的時候,他們才能見面。後來,女朋友嫌當老師工資微薄,就利用周末兩天,在少年宮裡教手風琴。
學生們走完,女朋友出來了。陳頌走過去,接過她手裡的包。問她,「餓了吧,想吃什麼。對面那條街新開了一家賣葫蘆頭的,咱們去嘗嘗?」
女朋友笑笑,嘴裡蹦出一個字,「好。」
最近女朋友對他有些冷淡,他是知道原因的。女朋友二十四了,家裡催著她結婚,可陳頌大學還沒畢業。結婚,拿什麼結啊。況且,他從沒有想過結婚。
等飯的時候,陳頌貼心地幫她把一次性的毛筷子掰開,又互相刮一刮,刮掉了上面可能的毛刺。
「我實習單位的主管說我活乾的不錯,也許我一畢業就可以進這個單位。」
女朋友只顧著吃飯,不說話。
他又說,「待會,咱們去看場電影?現在有一個美國大片特別火,好像是施瓦辛格演的。」
「算了吧,我還得回學校備課。」
陳頌望著女朋友的側臉,他覺得自己快要失去她了。他不想這樣,可卻也無計可施。
第三章 2
白紙黑字的名片上只有一行字,沒有電話。徐心蘿給這張名片拍了照片,發給孟琉璃,問她以前是否見過這個。孟琉璃回覆說,「從來沒有。」
馬成勝說,「這個東西,被孟玲瓏藏在日記本的塑料封皮里,還用膠布粘住,就是怕人看見。可見對她而言,是非常重要,也不想讓別人發現的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