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世斌說:「圖像記憶!這種人啊,看一眼什麼就能像拍照一樣把當時……」
徐欣慧隊長打斷他倆說:「你倆少看點美劇。」
陳法醫反而點點頭表示認可:「不排除他倆說的這種可能性。」
徐欣慧說:「『旅館剖屍案』從沒有向媒體公開張明死後被剖屍。總不能是咱們內部人模仿的吧?」徐欣慧環視會議室里所有人。
林沄這次意外主動地說:「徐隊,如果這次還是張明案的作案人,我是不是應該迴避啊?」
徐隊瞪了她一眼,「坐下!」
徐欣慧問:「童凌,證物方面呢?」
童凌說:「死者證件、財物都在。這種旅館跟當年張明落腳的那種旅館一樣。九成都是附近KTV和酒吧里的姑娘帶客人來開房。前台只登記了侯保信的身份證。前台有監控,拍到了李玉珊隨後進入旅館的畫面和九點四十三分離開的畫面。但是樓道里沒裝監控,所以不知道作案人是什麼時候,以及怎麼進入房間的。現場沒有留下任何作案工具。門窗完好。作案人很有可能複製了門卡,或者認識死者,敲門進去。」
郝世斌接著說:「被害人沒成家,沒有固定女友,私生活就……」郝世斌一臉厭惡地撇撇嘴,「銀行卡上查到很多次開房記錄,但是這次旅館跟之前不同。被害人之前去的都是中高檔酒店,這次偏偏選了這種小旅店,也很反常。」
徐欣慧翻動卷宗,問:「童凌,這個侯保信是不是之前我讓你查的性侵案的被告?」
童凌說:「是。就是他。」
徐欣慧問:「他那個性侵案,結案了?」
童凌說:「沒有,證據不足,延期再審。原告就是這個李玉珊。侯保信有聊天記錄說兩個人當時是交往關係。但是李玉珊說是為了工作關係不太好意思直接拒絕他,可也並沒有同意交往。這在法庭上反而對男方有利。」
徐欣慧問:「被害人死前有性行為嗎?」
陳法醫說:「沒有。」
童凌說:「李玉珊說侯保信約她去談賠償,想讓李玉珊撤訴。」
郝世斌說:「這就很可疑了。談賠償不能在飯館、茶館,甚至可以在大街上談,非得晚上約去小旅館?而且,侯保信這種慣犯,李玉珊怎麼敢跟他在這種小旅館見面?」
徐欣慧問:「是李玉珊約的被害人?」
童凌說:「這一點無法查證,被害人手機里的數據被全部清空了。從李玉珊提供的兩人信息看來,是12號侯保信給李玉珊發的這個旅館地址。但是她有可能刪除了部分對話。」
「這個李玉珊當晚的行蹤查了嗎?」
童凌說:「查了。發生了性侵事件以後,她一直不敢自己住,搬回了父母家,找了幾份工作都做不長。父母能證明她案發當晚十點半左右回到家裡,小區監控也沒有拍到她當晚再次外出。」
郝世斌說:「小區監控和賓館監控都不連續。李玉珊可以假裝離開後,再從其他地方返回去啊?」
童凌:「她是個法學碩士,有作案動機,沒有作案能力。」
郝世斌說:「但是,她爸有嚴重的糖尿病,每頓飯之前都要打胰島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