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美月站了起來,往蔡家大太太身邊坐下:「大伯母,您看我大姑也擔心大表哥,為了別讓大家擔心,我覺得要不您跟大伯離婚吧?我幫您打官司,分大伯的一大半家產?打贏了官司,大伯愛怎麼寵紅姨就怎麼寵紅姨,他全部財產都給紅姨生的那兩個孩子都無所謂了。」蔡美月分析為什麼她大伯母可以獲得一大半的家產。
「我跟您說,雖然《大清民律草案》並沒有正式實施,但是後面北洋政府、乃至國民政府均參照其修繕法律。其中一條『妻於成婚時所有之財產及成婚後所得之財產為其特有財產。』這是指妻子的嫁妝和嫁妝以及妻子在成婚後的勞動所得,都是妻子的個人財產。我們都知道大伯在那一場危機中能東山再起,其一是您變賣嫁妝之後注入,第二是您為了大伯遠赴南洋去余家求來了資金,讓大伯可以東山再起。在危機過去之後,小姑父家分批退出了資金。但是,您有沒有退出?我想沒有吧?我可以從這個角度去進行法庭辯論……」
蔡美月正說得起勁,說著說著,見所有人都直愣愣地看著她,或者說看著她身後,她轉頭往後,她大伯黑著臉,她爸面無表情,她小姑父對她溫和一笑……
蔡家大爺昨天聽見寶貝外甥說那一番話,今天他私下跟弟弟抱怨外甥不像話,他弟弟問他:「嘉鴻哪一句說錯了?」
又碰到妹夫來找弟弟,被弟弟拉過來吃晚飯,出書房門就聽大侄女跟他老妻大放厥詞,氣得他快七竅冒煙了。
蔡美月站起來,她看著她爸:「爸,大姑擔心我大伯寵妾滅妻,我跟她們分析,別說道德的底線應該高於法律的底線,就是按照大清、民國和大英的法律,大伯母這一房也該占財產的大頭。讓她們安心,不用太過於擔心大伯母母子會因為大伯的寵妾滅妻而損失巨大。我只是站一個律師的角度舉個例子,沒有別的意思。」
「混帳!」蔡家二爺怒道,「整日不知道在想些什麼。」
「爸,我整天琢磨律法那些事。」蔡美月笑嘻嘻地說,「女子做律師,比男子難多了。第一,認為我是女人打不好官司的人多。第二,就算請了我打官司,連大伯家的報紙,筆下也是在說我長得如何,而不是我素養如何。第三,想之前我當庭辯論的時候犯了錯,就被人無限誇大。所以這些都促使我要比男子花更多的心思在專研技能,如何更好運用律法上。」
蔡家二爺的孫女,穿著粉色的蓬蓬裙的一個可人兒,噔噔噔跑到蔡美月的腿邊抱住了她大姑姑的腿,仰頭:「大姑姑,我要跟你一樣做大狀。」
蔡美月彎腰抱起侄女:「乖寶,你這是繼承阿公的衣缽。」
侄女看著蔡家二爺:「阿公,我也要做大狀。」
蔡家二爺過來抱過孫女:「寶兒,做大狀很苦的,女孩子做大狀比男孩子更苦。」
「我不怕苦,我跟大姑姑一樣。」蔡寶兒很堅定。
「好,以後讓你姑姑收你為徒。」
蔡家大爺覺得自己一定是發瘋了,才會來跟弟弟抱怨外甥,就他弟弟養了兩個離經叛道的女兒,還想把孫女也養得離經叛道,只怕心裡真想鼓動他老妻跟他打官司離婚,借著這個機會,來一個推動香港婦女地位的變革,不管成不成,他又有一大功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