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我之前趁機給他下過毒,卻並沒有用。
而那次之後,伏陰罰了我五十鞭刑,然後在地牢里關了三天,我奄奄一息被拖出來的時候,他似乎毫無芥蒂地擁抱我,嘆息著說了一句:「小可憐。」
我忍耐疼痛幾乎成了習慣,在他暗香浮動的懷抱里忽然發覺,他的懷抱竟然冷得驚人,就像他常年冰冷的手掌一樣。
我不由打了個寒顫。
他摸摸我的頭,垂眸看我,輕聲道:「我只是不想你做些蠢事,知道嗎?你現在是我的人了,你就要乖一點,順從我。」
我搖了搖頭,一句話也沒有說。
但後來,我再也沒有得到下手的機會。即使他會一直將我帶在身邊,同我一起外出,讓我進入宮中,甚至黎都已經開始流轉各種傳言,說公主被皇上的人迷得神魂顛倒,她到底是個膚淺的婦人。公主已經如此美麗,那男人大概也生得美,此時的黎都崇尚男女中和之美,於是形容男子也用了「美」這樣的字眼。
然而,我聽著這些流言,只覺得世人果真大半耳聰眼瞎。
我想不到世上還會有比伏陰更好看的人了,何況那個人是我,也從沒想過伏陰也能被冠上膚淺這兩個字。
新年將近的時候,伏陰帶著我去街上看宮人採買,我在街角看到了糖炒栗子,不由有些饞。他大抵是看出了我的神色,於是微微頷首示意我去買,並且取笑了我一句:「還是愛吃零嘴。」
我沒理他,自己去買吃的了。
只是買完吃的,我一回頭看到有人賣糖葫蘆,突然想起當年的伏陰似乎喜歡吃這東西。
我下意識便走過去買了兩串,走回來的時候我才想起,這時候的伏陰是黎都的長公主,已經不需要我照顧在意他了。
我一下子愣在街角。
但他已經看到我了。
燈火融融之中,他穿過人海向我走來,笑盈盈問我:「給我買的嗎?」
他在我面前從不自稱本宮,就像他之前從來不自稱為師。
我看著他的眼眸,愣愣點點頭。
他從我手上接過吃的,姿態自然地吃起來。
「好吃嗎?」我下意識問他。
他點點頭笑起來,鳳眸微彎。
那一瞬間,地上燈火天上星光,都恍然落進了他眼中。
我看著他,忽然感到那璀璨也落進了我心裡,像是琉璃猛地落地,亮晶晶燦燦碎了一地的光。
我覺得心跳得有些快,但我又想,我是什麼時候開始,滿心滿眼只有伏陰的?
作者有話說:
我什麼時候能成為寫文很贊的太太啊……好難過。
你們大聲告訴我,我是不是你們見過文字最矯情的寫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