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南知:「!!!」
已經這麼先進了嗎?
看了看自己的小靈通,反正只能打電話,玩一玩推箱子和貪吃蛇什麼的,給林南尋玩的吧,反正她有一個智慧型手機了。
將小靈通里的電話號碼全部存在新手機上,qq帳號也更改手機號登錄過去,這才打開小說網址繼續寫書。
一個星期前,她的書在第二天就通過了簽約,現在平台數據還是不錯的,催更讀者也有千人,想來到了月末,買電腦的錢都回本了,還有多餘的。
因為是新人作者,平台保底也才二十塊錢一千字,目前更新了十萬字,也有四千塊錢,再加上付費觀看,分成是三七分,想來也不會太少。
果然,還是現在比較賺錢啊,後世很難脫穎而出。
她坐在沙發上,抱著電腦噼里啪啦的,存了八千字,看著天色不早了,這才起來做飯,剛把飯煮上,林南尋就回來了,看到新電腦新手機喜歡得不行,不過也沒問林南知要,就是說借著玩一玩。
林南知也沒拒絕,答應得很爽快,還把小靈通給了林南尋。
晚上,林父去了王家,說是王梓爸爸回來了,聽說了這件事覺得對不起林南知,就請了林父去吃飯。
林南知撇了撇嘴。
覺得對不起她怎麼不請她?
無非是林父是個老好人,誰家需要幫忙他都是二話不說就去的,而且做活又是一把好手,用得著的地方多了去了,不想得罪人罷了。
所以才請去吃飯,好拉近一下兩家人的關係。
林南知雖然清楚,卻也沒有往上湊,反正她是不想見到王梓了。
第10章
而且,王家恐怕也不想見到她吧,畢竟大出血了呢?
當時要不是教育局、民警、學校老師校長都在,恐怕王梓媽媽也不會這麼爽快的就拿錢了。
掛了電話,發現林南尋一直往這邊看,她將小靈通丟給他,然後掏出一百塊錢放在桌上:「這錢給你用,可以買吃的穿的,隨便你。」
林南尋接住小靈通,又看著桌上的一百塊錢,快速的拿起來,但想了想不對勁又放了回去:「你哪來的這麼多錢,不會是你爸爸的錢拿了吧?」
林南知:「……」
這裡的物價還不是很貴,就連辣條都是五毛一包,還有一毛錢一毛錢的,一百塊錢,林南尋買衣服可以買整套的三套了,買吃的都要買一大堆。
而林父,基本上除了必要的錢不會給他們多餘的錢。
她讀初中每周都有錢,但也僅僅夠自己用,偶爾剩那麼一兩塊回家,就給他買點吃的,因此也不怪林南尋看到錢這麼驚訝。
「反正不偷不搶,愛要不要。」她說著就伸手,林南尋快一步的把錢拿了揣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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