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爾的夢想從來都沒變過,他要和E一起成為人上人,揚名立萬,大發橫財,然後成為終結城的傳奇,讓他在意的人都過上好日子。
現在多出一點,就是力所能及的,讓大多數人都過上好日子,把糟糕透頂的終結城變成一個好地方。
他得干出一點事業來,哪怕死在垃圾堆里。
到時候,哪怕是死亡也是有意義的,時間會將他的事跡傳唱,會有人呼喚他的名字,街狗們提起他,說的都是:「我見過那個大人物,是個了不起的傢伙。」
到時候,哪怕是他下了地獄,也能笑著對所有人說:瞧啊!我是個大人物!
現實世界裡的維爾守在E的軀殼旁邊,摸了摸右耳上的銀色鎖鏈耳墜。
——已經被改成了磁石的,等再過一次災禍,輪到好事的時候就可以送給E。
維爾計算著在鬥獸區打擂台贏來的錢和E以為他出去鬼混,實際上是他跑出去干私活兒的錢,璀璨的紫眼睛亮晶晶的,美滋滋地發現再加上一點就能夠把E為了租房子當出去、現在漲價翻了20倍的木簪贖回來了。
賣的時候一萬,贖回來要20萬,挺貴的,還不是一般的貴,都能在終結城市中心租個公寓了。
這些錢來之不易,主要原因就是鬥獸區剛好在開擂台賽,連勝的獎金豐厚。
得虧這個機會,維爾自己本事也挺大,在那群基因改造的鬥獸佬里也一直連勝,直接成了冠軍,否則還攢不齊這麼多錢。
說點更直觀的吧,終結城馬路牙子上隨便殺個路人都是通緝犯,殺了以後懸賞平均只有五塊錢,按這種算法,20萬可以買下整整四萬條人命。
假如買的是從城外抓來按批賣的野狗,而不是城裡的街狗,那麼批發價二十塊錢能買上一籠子,這樣一算,能買下的人命就更多了。
而且這麼貴的木簪子除了當工藝品又沒什麼用,這對活得糙又注重實用的僱傭兵來說實屬難得。
明明這錢可以拿去買義體,可以拿去買武器,可以拿去吃喝嫖賭,可以拿去改善生活質量,可以拿去買物資貢獻給楚謀所在的反抗軍,可是維爾就想給E把簪子贖回來。
這件事上,他就是沒腦子,他就是沒善心,隨人怎麼說吧…反正,他是個惡徒,不是嗎?
他這種沒心沒肺的僱傭兵,不都是亂花錢嗎?他花錢買高興,他就樂意這麼把錢扔出去。
他不說花了那麼多錢,誰又知道呢?
嗯,到時候他得說只花了幾千塊,否則E肯定指著他腦子說他錢多了燒得慌,罵他傻逼,然後把他打一頓逼他退回去。
兒童套餐他可以先不吃,等著E請他吃,還可以同時得到a款和b款的玩具,然後偷偷把木簪贖回來,在E把玩具讓給他且表示不屑的時候給E一個驚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