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十一點時,你是否對寧苡可實施過暴力?」
「你搞錯了吧。」
寧櫻一臉無辜,「我什麼時候對寧苡可實施過暴力了?十一點的時候我在醫院!」
「你別企圖撒謊,寧苡可已經指控,今晚對她施暴的人,就是你!」
警察篤定的說。
這是他們的審訊技巧。
先別管有沒有證據,總之第一步就是咬定你犯罪了!
「嘖嘖嘖……」
寧櫻連連搖頭,吐槽道:「她是不是有幻想症?腦子不太清醒?」
警察噎了下,「她說她聽到了你的聲音,可以肯定就是你!」
「哦~那這邊建議她先把耳屎挖挖清楚,再聽呢!」
寧櫻皮笑肉不笑的說。
警察:「……」
「警察同志,抓人之前,首先得有證據吧?你們有證據證明,是我打的人嗎?還有,我有沒有說謊完全可以看監控,不信的話,你查醫院監控就行了,看看我有沒有時間作案!」
寧櫻翹著二郎腿,微笑的說道。
警察:「……」
他們的確沒有查到任何和寧櫻有關的證據。
「放心,我們同事已經在查了。」
警察這話剛落下,審訊室的門被推開了。
來了個女警察,附耳對審訊的警察說了句什麼。
寧櫻見狀,一邊打哈欠,一邊伸懶腰道:「警察同志,還有別的事嗎?我的周公已經開始找我了……」
「抱歉,辛苦寧小姐跑這一趟了,這邊簽個字,就可以離開了。」
警察查過了醫院的監控,確定寧櫻沒有作案時間,最後只能放人。
大廳,局長正恭恭敬敬的和厲璟煜交談著。
寧櫻走出來時,局長鬆了口氣,「看來是誤會,實在是抱歉了,厲總。」
厲璟煜冷淡頷首,朝寧櫻走去,「可以了?」
「嗯,走吧。」
寧櫻剛邁步準備離開。
這時,寧苡可看見寧櫻,沖了過來,將她攔下,「你們怎麼能把她放走?明明就是她打了我!我身上的傷就是證據,你們為什麼放她走?」
「警察同志,再怎麼樣,你們也不能包庇罪犯吧?她傷了我女兒,就這麼輕巧的放她離開了?」
沈楚曼惡狠狠的瞪著寧櫻。
寧國富也附和道:「對!這件事還沒查清楚,怎麼能放人?」
「寧老爺,寧夫人,很抱歉,你們沒有證據證明是寧櫻做的,所以,我們沒辦法扣留他。」
局長客氣解釋道。
「我還沒死呢!我就是人證。」
寧苡可氣憤的強調道。
寧櫻微笑的看著她,挑釁道:「你看到是我打你了?」
「我被蒙著被子,雖然沒看見是你,但我聽到是你的聲音了!而且,我叫你名字,你應了我!」
寧苡可咬牙道。
「哎。」
寧櫻嘆息了聲,「你知不知道我現在很想罵人,但又不想罵你,真的是……」
「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