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三丫說道:“你個傻孩子,我們怎麼能拖累你,你是不知道那女人這幾年費了多大勁才又懷上的,你今天踢了她,她這一胎可能又保不住了,張家人不會善罷甘休的,你明天一早就離開。”
李青說道:“此事三姐就不要管了,只要你願意跟我走,我就能帶你們三人走,當然走不走全看你的意思?“
外面傳來了稟告的聲音,李青推門問是何事,外面的人稟告說衙門來人了,說要請大人過去一趟,有人將您告了。李青讓他們外面等候,自己進了房間拿了路引和公文信件出了房門。
李青剛出房門就看到三姐帶著兩個孩子著急的等著他,李青說道:”三姐和孩子們就在這裡,沒人敢帶你們走的,我去去就回來,我有官身,他們不敢拿我怎樣的。記住我說的話,我是李青是你弟弟,孩子們的舅舅。“
李三丫不放心李青,非要跟著,李青無奈只好讓李三丫跟著,囑咐兩個孩子待在驛站不可離開,又吩咐了驛站的衙役看好兩個孩子,這三人都是他的家眷,務必好生招待。
李青說完就出了驛館,在驛館門口見到了衙門的捕快,捕頭見李青出來,問旁邊的人:“可是此人?”李青一看就認出那人是張寶來的貼身小斯。
那小斯說道:“就是他,是他打了我們少爺,還打的我們姨太太小產的。”捕頭真的難以想像,這樣一個漂亮的富家小公子既然能一腳踢飛一個成年人。但是原告這樣說了,他也只能先這樣辦了。
李青有官身,又沒有定罪自然不用上鐐銬,一行人走到了縣衙。
李青看著跪在大堂地上的張寶來,冷哼了一聲,然後抬頭向上看去,問道:“大人不給下官一個座位嗎?”
襄州府縣令是真心的不想管此事,能住驛館的肯定都是官身,可是張寶來是鄉紳,雖然落魄了,但是他爹也是這附近有名氣的人,很多百姓見到張寶來擊鼓鳴冤,都紛紛跑來看熱鬧,此事一鬧大,不想管都不行。
縣令讓人去搬了椅子給李青坐,問道:“大人是何官身,又為何參與此等官司,可否一一道來呢?”說著讓師爺把狀紙拿給李青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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